【明報專訊】大廈維修屢爆爭拗,即使參與市建局「樓宇更新大行動」計劃的大廈,亦未必一定順利。灣仔一幢半世紀樓齡舊樓,法團與「落釘」財團對負責維修工程的公司各有所好,財團指法團的決議有問題,正入稟圖推翻委聘承建商的決議,又向工程顧問發出律師信,禁止對方向承建商發放維修費,承建商開工半年,一元也未收到。擁有大廈四分之一及天台業權的財團,更派人每日「守護」天台,不准工人踏足天台開工。
法團慨嘆,一邊要請律師迎戰,一邊面臨承擔逾半工程費380萬元巨額索償,居民一殼眼淚:「我]想維修好間樓隉A點知搞到又畀人告又要賠錢……」市建局執行董事林志良指個案「好特殊」,但因大廈及維修各方出現官司,不便評論。
財團質疑法團選承建商合法性
位於灣仔道228號的祥樂大樓,樓齡51年,居民逾半是60歲以上的退休長者,樓宇從未大維修,雖然樓宇結構大致健康,但牆身及內部批盪破舊並有多處漏水,趁2009年市建局推出「樓宇更新大行動」,居民決定維修,業主開大會決定申請市建局的資助,並在管理公司及市建局協助下,去年先招標聘請顧問公司,再招標聘請承建商,今年1月業主大會投票,聯發及新昌建築兩入標公司各得30票。法團其後裁定另4張問題票中,兩張有簽名的有效,因兩票均投聯發,最後聯發以32票獲聘,維修價約500萬元,每戶出資6萬元,今年中開工。
財團購入大廈四分一單位
其間大廈開始有財團收購,由2010年底至今年中的約2年多時間,5間公司先後收購24個單位,呎價大約由8000多至1.1萬元不等(實用面積計算),佔全部92個單位約四分之一,收購價約1億元。
法團主席陳淑菁表示,5間公司其中之一的朝陽(香港)企業,9月入稟高等法院,質疑1月業主大會決議的合法性,「佢](財團)開條件,話唔入稟告都得,要即刻停止維修,佢]亦要入法團做委員,人數仲要過一半,又或者解散法團等佢]做」。
擁業權封天台 兩漢每天駐守
除了透過法律手段以及不交維修費,5間公司中的2間,擁有天台業權,10月底在天台以大批鐵板圍封私人範圍,只留下一條通道,不准工人和居民進內,連大廈公共水箱都封。「我]維修水箱、天面防水,你圍住咁點開工?綁住救命繩個金屬圈又唔畀工人釘在天台牆身,佢]話係佢]業權,咁係咪罔顧工人安全?」陳淑菁說,承建商因工程已延誤,可能向居民索償工程費近400萬元。
這5間公司背後全屬一名投資者,他派出姓李及姓尹男子,每天朝九晚五在天台駐守,不准工人進入私人範圍。他回應本報查詢時承認,過去曾研究收購祥樂大樓重建的可行性,「但我不太積極收購,始終收購重建涉及各方利益。現在我的單位都升值,亦都裝修好,可以收租」。
投資者:不關心公共地方殘舊
他表示,個人確是不希望做維修,因為他不關心樓宇公共地方殘舊,亦不想付維修費,但否認阻撓大維修,「如果我有心阻撓,就應向法庭申請禁制令,而不是挑戰當日會議(投票揀選承建商)的合法性」。他承認投票支持新昌,而結果聯發及新昌本來各得30票,沒有公司勝出,他指只是法團將問題票計算給聯發,他不認同這裁決,因此入稟法庭。
對於天台圍封阻止工人開工,他稱法團及管理公司從沒有正式向他們申請進入天台開工,加上投票合法性未釐清,不應該繼續相關工程,「居民只係將焦點放鬺琲住維修,但又唔去處理承建商違規問題」。
區議員:可交土地審裁處
一直協助居民進行大廈維修的灣仔區議員鄭琴淵稱,曾諮詢法律意見,認為此類案件可交土地審裁處判決,訴訟費用較低;最理想做法,是雙方在沒有任何預設條件下,透過調解磋商,以和平方式處理雙方分歧。
市建局發言人表示,2009年「原則上同意批准」祥樂大樓參與「樓宇更新大行動」,但業主及法團之間的糾紛,需由業主及法團處理。
灣仔民政事務處回覆稱,有關個案涉及法律訴訟、工程合約及法團執行公契以處理天台搭建障礙物等事宜,業主與法團宜尋求法律專業人士意見。
明報記者 蔡傳威 蕭輝浩 黃熙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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