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多倫多西北面的米爾頓鎮(Milton)今年6月發生23個月大男童﹐因為祖母忘記了他在車內﹐以致被遺留在高溫的汽車之內而熱死的慘劇﹐男童的祖母被控沒有提供生命必須罪名﹐該名祖母認罪後﹐被判緩刑2年。 法庭紀錄顯示﹐52歲的麥克唐納(Leslie MacDonald)在本月較早時認罪﹐法官接納了檢控官及辯方的建議﹐判處被告緩刑2年。 在控辯雙方同意的事實說明﹐被告承認在今年6月26日的事發當日﹐她應該送她23個月大的孫兒Maximun Huyskens(圖)到日託中心。 當日的氣溫高達攝氏30度。不過﹐在她到其女兒家中接走孫兒﹐將他安放好在汽車後座的嬰兒座椅﹐並綁好安全帶之後﹐她並沒在日託中心停車﹐而是直接開車回家﹐錯誤地以為已經送孫兒到日託中心。 因為她前一晚夜班工作﹐一開車回到家中﹐就去了睡覺。麥克唐納是聾的﹐即使她在日間開過車﹐也沒有留意孫兒就坐在汽車後座。 到了當日下午約5時﹐麥克唐納開車到日託中心﹐打算接孫兒回家﹐但是日託中心告訴她其孫兒沒有到過﹐之後﹐當她回到其汽車時﹐才發現孫兒在汽車後座﹐並已死去。 麥克唐納將汽車開到她女兒的家﹐她女兒將孫兒取出並報警﹐但是急救人員到場之後﹐已沒有什麼可以做的了。 其後的驗屍發現﹐男童是死於體溫過高。麥克唐納本來被控疏忽導致他人死亡罪名﹐但該控罪稍後被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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