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政改討論中,有意見認為政改方案不應篩走泛民代表。中聯辦宣傳文體部長郝鐵川昨日質疑,外界指須確保某派別入閘選特首的「馬房論」,指確保某派別入閘選特首做法,對爭取提名的人、提委會委員,以及提委會的機構提名權利,有「三個不公」,侵害了提委會的權利,不利競爭,但郝鐵川沒有詳細解釋這些不公從何而來,郝亦拒評論日後特首候選人數目,表示要待社會討論。
全國人大常委副秘書長李飛上周訪談政改的「界線」,郝鐵川昨日進一步解說,批評特首普選「公民提名」或「政黨提名」建議於《基本法》和人大常委會決定中找不到依據。郝鐵川質疑就算把兩者中其中一種提名取代提名委員會提名,或變成與提委會並行的法律程序,也不能做到具備廣泛代表性,不能體現均衡參與。他強調這兩種提名方法只能當「言論自由表達」予以尊重。
指公民政黨提名建議屬「言論自由」
公民黨梁家傑反駁說,公民提名或政黨提名完全符合《基本法》第45條規定,「只是中央一直不肯放低心魔,不讓中央不接受的人入場」,梁批評郝的論調和李飛上周來港解釋政改,是「一唱一和」,批評「阿爺根本不理解,香港只是想政通人和」。
郝鐵川昨日到樹仁大學講座談政改,先重提李飛於上周提出的5點法律規定,包括特首普選,須組成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委會,而這提委會要參照目前選舉委員會組成等。郝鐵川又指出,在公眾諮詢中社會需深入討論3點,即一、提委會提名特首候選人的民主程序;二、特首候選人的人數;三、每名選民投票選舉特首人選的具體方式。不過,郝沒有點出泛民主派極關注的提委會如何組成問題。
稱基本法「字埵瘨﹛v指特首須愛國愛港
於發問環節,有學生提到前政務司長唐英年早前稱,《基本法》沒有特首要愛國愛港的規定,郝回應指《基本法》是大陸法產物,成文法非常注重立法原意精神,而《基本法》的立法原意精神,已從「字埵瘨﹛v表現出來,包括特首要對中央負責等,強調特首愛國愛港有根據。
郝鐵川回應學生會否出動解放軍對付佔領中環者的提問時說,佔中害人害己,若有人以為佔中可以迫使中央讓步,是心存僥倖和不智。
另外,《環球時報》日前刊登中央政策組首席顧問邵善波的專訪,邵稱「愛國者治港」是前國家領導人鄧小平已強調的基本原則,對於有說選民自會作出合理選擇,不會選與中央對抗的人,邵說,「有人說選民會做出聰明的決定,但從歷史上來看不一定必然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