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兩名互不相識的母親,各自為8萬元酬勞,讓犯罪集團安排她們參加澳洲旅行團,將總值逾228萬元的冰毒綁在兩人大腿上,藉此將毒品運到當地,警員在兩人入閘前一刻揭發。兩人昨在高院承認販毒罪,分別被判囚14年4個月及14年8個月。 被告黃佩玉(41歲)及羅凱欣(35歲)教育程度俱為中三,黃經歷兩段婚姻,育有一名15歲女兒,過往曾任裝修及垃圾工。育有3名4至8歲兒女的羅,則曾任夜總會公關。黃和羅在案發時大腿分別綁有1.35及1.43公斤冰毒,故羅的刑期較長。 先上深圳 冰毒綁大腿 案情透露,黃於今年農曆新年在酒吧認識一名叫Roy的男子,其後對方數次打電話給黃,慫恿她用護照掙錢,黃最終答應,Roy遂替她報5天團前往悉尼,並稱當地會有一名華裔男子接應。黃在旅行社認識同樣願意為8萬元鋌而走險的羅,兩人遂於案發今年3月28日早上結伴前往深圳一間酒店,讓人把8包毒品分別綁在她們大腿上,兩人其後直接前往香港機場,在離境大堂閘外吸煙區被捕。 【案件編號:HCCC39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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