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港大法律學者張達明說,港府無法律責任應吾爾開希要求將他移交內地,而移交與否,要視乎內地有沒有意願執行拘捕令。有入境人員說,如有人聲稱在他國犯案後來港向入境處自首,做法並不恰當,因香港沒有司法管轄權執法;如該人是通緝犯,本港可應國際刑警要求協助拘捕及引渡,但若是政治通緝犯則「根本無得搞」。 入境處重申,訪港旅客在入境香港時,該處人員可作出詢問,並會考慮訪客是否符合一般入境規定,如有否持有有效旅行證件、有否返回原居地的安排和條件、來港目的等,以相關法例、政策及其他相關因素貝w是否批准其入境。 內地民運人士過往亦有成功來港個案。八九民運天安門廣場副總指揮張伯笠,本年就曾來港出席六四燭光晚會;被坦克輾斷雙腳的方政去年也成功來港,而2011和09年,工自聯成員呂京花和民運人士熊焱也分別成功入境。不過,前學運領袖王丹去年由美國返台,因颱風滯留香港半天,只能在機場禁區活動,不能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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