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憲法法院於1997年成立,現時由9人組成,全部由司法部委任。目前法庭的主要負責人是總檢察長邁達嘉尊(Khun Ying Jaruvan Maintaka,圖),當地傳媒指她是前首相他信的政敵,而法庭以往也多次作出不利他信集團的判決。 接連向他信沙馬頌猜開刀 2006年4月,時任首相他信領導的泰愛泰黨大勝,但受反對黨抵制,憲法法庭1個月後宣布選舉無效。2007年5月30日,憲法法庭判泰愛泰黨、發展國家黨和泰國國土黨大選舞弊,宣布解散3黨,全國最大、擁有1430萬黨員的泰愛泰黨全部100多名執委5年內禁止參政。 2008年9月9日,親他信的時任首相沙馬被指上任後仍然主持電視烹飪節目並收受報酬,法院判他有「利益衝突」(屬違憲行為),將他趕落台。法庭之後又對繼任的他信親信頌猜開刀。頌猜政府於2008年9月由人民力量黨(民力黨)和泰國黨等組成。12月2日,憲法法庭以2007年12月議會選舉賄選罪名,宣布解散執政聯盟中的民力黨、泰國黨和中庸民主黨,令頌猜失去首相資格。 泰國華人學者劉振廷表示,憲法法庭被視為「王室代言人」,即使在位62年從未掌握實權,泰王普密蓬仍是備受愛戴的最高元首,常在政治緊急時刻起關鍵作用,授予法官「尚方寶劍」來斬滅政治野火,化險為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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