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東周刊》周二以封面報道港視主席王維基涉捲入性侵犯刑事案,王維基同日入稟高院控告《東周刊》誹謗,並指「事件乃政治抹黑,絕無此事」。《東周刊》昨入稟高院反擊,指王的澄清聲明含誹謗內容,要求賠償及要求法庭頒下禁制令,禁止王再作誹謗言論。 指報道基於「公眾利益」 原訴東周刊出版有限公司在入稟狀指出,自從港府拒絕被告王維基發牌申請後,社會熱烈討論,由於免費電視持牌人的操守乃政府考慮發牌的因素之一,《東周刊》基於公眾利益,有責任報道事件。原訴又指已給予王維基回應機會,但對方僅否認事件,沒提供細節,東周刊反指王事後發表聲明指事件「無中生有」、「無人證無物證的政治抹黑」等,不但誹謗原訴,更打壓知情權。 另外,長洲居民郭卓堅日前亦就港府批出免費電視牌爭議提司法覆核。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