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行醫近40年的外科醫生梁浩照(圖),2009年時替女病人做切除纖維瘤手術,其間疑錯認另一水瘤位置而「割錯瘤」,女病人投訴他手術失誤。醫委會昨召開聆訊,最終裁定梁其中兩項專業失德控罪成立,相信其重犯機會微,只輕判譴責。 案情指,女病人在2009年照造影發現右邊乳房有硬塊,向梁浩照求醫。梁安排她在浸會醫院開刀,其間發現病人體內有一「水瘤」(囊腫),疑誤以為是硬塊,梁抽出水瘤後便完成手術。病人之後如常覆診,約半年後發現右乳同一位置仍有硬塊,向梁浩照投訴,梁聲稱該硬塊與之前不同,建議再做手術抽出。 重犯機率微 輕判譴責 控方專家報告指出,病人手術前的報告清楚指明硬塊是纖維瘤,而非水瘤,認為梁浩照無解讀清楚,加上要找出纖維瘤正確位置不難,批評梁的表現未達一般水準。梁浩照被控4項專業失德罪,醫委會認為他在手術前後有解釋風險,故只判其中兩項手術失誤的罪名成立。 醫委會聆訊委員會主席麥列菲菲表示,相信事件屬個別意外,梁重犯機率微,故輕判譴責,並把個案交給教育及評審委員會,審視其專科資格。梁浩照在1975年畢業於港大,1993年取得外科專科資格,現於旺角私人執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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