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渥太華10日加新社電)保守黨政府同意取消規定﹐依據《資料索取法》 (Access to Information Act)索取文件﹐不再詢問申請者背景。
聯邦庫務委員會今年推出網上服務﹐規定申請者須先回答﹐他們來自傳媒、企業、學界或其他類別﹐始能發送他們的申請﹐依法查閱政府紀錄。
沒有提供索取者背景﹐網上表格無法處理﹐但背景分類﹐沒有「不透露身分」選項。
詢問背景並無法例支持
詢問背景並無法例支持﹐該法1983年實施以來﹐聯邦政府用作索取資料的書面申請表﹐也沒有這個問句。
但4月9日開始的實驗計劃﹐在網上申請表悄悄加上這項詢問﹐過去7個月接到逾1萬宗申請案件。
互聯網服務現在包括7個聯邦機構﹐未來2年擴大到所有政府部門。
庫務委員會2010年指示所有部門﹐告訴依據該法索取文件者﹐官員將「處理你的申請﹐不查詢你的身分」。
傳媒投訴網上新規定﹐加拿大信息專員調查這個背景問句。庫務委員會後來告訴信息辦公室調查員﹐問句「選擇最適合你的類別」下面﹐現在有5個類項﹐明年3月31日將增加「不透露身分」一項。
下拉菜單顯示的現有類別﹐包括學術、企業-私人產業、傳媒、組織或民眾。
庫務委員會發言人﹐麥克勞德(Fiona MacLeod)指出﹐「申請者類別並未揭露索取者身分﹐那是彙集信息作為統計的用途」。
保守黨過去已受批評﹐它暗中報告敏感的資料申請個案﹐由內閣部長辦公室審查。
這個程序被成為「紫色檔案」或「黃燈」系統﹐規定資料索取部門僱員通報部長辦公室﹐記者或反對黨正在索取可能令人受窘的文件。
起碼2項研究﹐顯示傳媒或反對黨索取個案﹐處理時間超過其他申請案件﹐主要是因為部長的政黨助理額外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