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電視牌照風波擾攘3星期,政府終於在立法會今日議決以特權法查發牌風波前夕解畫,特首梁振英昨日上午見記者時並無解說,而是預告將會發出6頁長聲明,下午終由商務及經濟發展局發出3800字的聲明,但內容只是大致重提發牌的11項考慮因素及四大準則,並無提及評分或排名。
另方面,政府正就發牌風波解密與港視主席王維基角力,行政會議秘書處昨拒絕王維基的解密要求,即不可公開顧問報告。據悉,政府有意透過法律途徑,禁止王維基披露顧問報告。
王維基昨出席樹仁大學講座時表示,從沒答應政府保密,聲稱數天內「以不犯法或不違反道德標準的創意方式公開資料」。立法會議員李卓人則倡用特權法邀請王維基「解密」。
明報記者
商經局:沒必要政治化
立法會今日議決以《權力及特權條例》查電視發牌風波,梁振英昨早出席行會前預告發6頁紙聲明進一步解釋;昨午約4時,商務及經濟發展局發聲明,透露兩屆行會就發牌討論了11次,政府昨在維護行會制度及不披露申請者商業敏感資料下闡釋。
商經局的聲明重提發牌決定考慮了11項因素及四大準則,4準則是財政能力、節目投資、節目策略和製作能力、技術水平。聲明並指顧問報告有就相關準則評核,但行會再考慮到公眾利益,如新牌數目會否帶來惡性競爭,又稱廣告市場不穩定不明朗,稱免費台急增或致「割喉式競爭」,致節目質素下降,行會以審慎態度作出最後發牌決定。又稱運用《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介入事件是沒有必要,令事件政治化,無助解決問題。
香港電視發表聲明反擊,斥政府解釋是「不盡不實不公義」,批評政府不但沒有在發布當天即時解說,昨日的聲明亦無實質資料證港視死因,又指政府近日只向部分建制派議員披露報告,做法不公義。
港視:無實質資料證死因
港視亦質疑行會成員並無商業營運或經營電視台經驗,若行會不認同顧問報告,何以沒有發還重做,而是反通訊局建議而行。香港電視更提供17頁簡報,表示在多項發牌因素及準則,其表現均比另外兩間申請機構為佳。港視又稱,若有需要,同意政府公開與其機構相關的申請資料。
提出特權法修訂動議的立法會議員郭榮鏗昨發表聲明,批評政府稱會考慮申請牌照機構的長遠穩定性,但申請機構的控股公司本身存在極不穩定因素,反映政府說法互相矛盾,且申請者須是「非附屬公司」,考慮控股公司的做法,超越了法例要求的範圍。商經局回應稱,審視申請機構「財政能力」時,會考慮免費電視台的資金來源,又稱免費電視台雖不可以「附屬公司」身分營運、即不可受母公司控制,但「財務支持」並不屬控制權範圍。
郭榮鏗:「長遠穩定性」政府自相矛盾
另外,行會昨表發聲明反對港視公開顧問報告,指因政府提供報告予申請者時,講明須保密,而局部及選擇性地披露資料亦會誤導公眾。
王維基在樹仁講座上批評政府「得佢講、無我講」,指是野蠻及不公平。他說,政府經常引述報告內容「攻擊我、話我廢柴」,這更應讓他公開報告作證。
顧問報告機密 王:從未允守密
關於政府提及的保密要求,王維基說,政府給他的顧問報告印有「confidential」(機密)字樣,但他從沒答應「守秘密」,這只是政府「一廂情願」。他說,數日內會以不違法、不違反道德方式,公開報告內容,以正視聽。
工黨議員李卓人稱,若特權法動議遭否決,建議兩周後再啟動特權法傳召王維基,讓他可在保護下披露顧問報告。他說,特權法是可以超越行會保密制,2003年SARS時也曾以特權法索取行會會議紀錄,他會與泛民商討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