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密西沙加市一名患失智症的八旬老婦,曾在今年8月被皮爾區警隊的警員兩次使用電擊槍制服,導致其在中槍後倒地、髖關節碎裂。 老婦的女兒在本周四(31日)入稟安省高等法院,控告皮爾區警政委員會和使用電擊槍的3名警員,並尋求逾100萬元的經濟賠償。老婦名叫帕斯奎爾(Iole Pasquale,圖),她在今年8月28日凌晨3時30分左右,被人發現在密西沙加市Thomas St.夾Erin Mills Parkway路交界處附近的地區游蕩,手中還持有一把刀。 據安省特別調查組(SIU)調查結果,皮爾區警隊3名警員曾試圖使用多種方法來讓帕斯奎爾放下手中的刀,後在各種方法不奏效的情況下,兩度使用電擊槍將其制服。後者在中槍後倒在地上,髖關節碎裂。 安傑拉已聘請安省著名人權律師魯比(Clayton Ruby),在本周四入稟安省高等法院,控告皮爾區警方向其隱瞞她母親在8月28日凌晨發生的事情,以及皮爾區警政委員會未能履行職責,確保所有警員接受適當培訓來對付患有精神疾病和年長人士。她要求25萬元經濟賠償,並就其母親蒙受損失獲110萬元經濟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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