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席講座本身同樣是特許會計師﹐前烈治文山萬錦市華商會會長梁萬邦(圖)表示﹐稅務居民的構成取決於居民身分的確立﹐確立的過程是一個由事實環境去支持的現象﹔這個稅務上的身分是不能僅由申請人去決定自己與加拿大的聯繫﹐最主要的事實關鍵取決於當事人與加國生活所產生的一系列關連所在。 他指,這些關連包括當事人的直接家人和配偶或未成年子女所居住的地方﹐當事人的主要住所及其他主要固定資產所在地﹐當事人的生活及營商圈子也是決定是否屬於稅務居民﹔而最直接又具決定性的主因有二﹕(一)在365天內在加國居住超過183天﹔(二)所有持有效楓葉卡的新移民。符合這兩者其一的﹐肯定是稅務居民。 梁萬邦說﹐要擺脫加國稅局﹐方法有二﹕(一)是終結生命﹔(二)是成為非稅務居民。想成為非稅務居民﹐並非一走了之使成為事實即可﹐先決條件是要把當事人曾種下的居民關連切斷。 而非稅務居民並非絕對不能在加國擁有資產﹐而是要有事前的稅務安排;而在加國的收入是需先預繳稅後方可發放到非稅務居民或外國投資者之手中。稅局對非稅務居民投資者也有網開一面的情況﹐如在證券市場上買賣之收益、收取外幣長期債券利息或聯邦政府發行之債息等都是免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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