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台灣司法史上最醜陋的法官集體貪瀆案,前高院法院蔡光治、陳榮和、李春地、房阿生等人,在承審「何智輝銅鑼案」、「前法官張炳龍收賄案」從中行收賄。最高法院痛批,貪污法官食國家俸祿,卻貪圖不法利益,使司法形象蒙上不潔,惡行重大,17日將蔡光治等9人分判1年至20年不等。
據《中國時報》報道,本案是最高檢察署「正己專案」的肅貪成果。全案共有10人被判刑確定。17日被判刑確定的9人,蔡光治、陳榮和、李春地等3名前高院法官,分遭判處20年、18年及11年6月;前檢察官邱茂榮、蔡光治的情婦賴瑞珍等4人則以行賄罪判刑1年至6年,另2名律師邱創舜、張權被依偽證罪判刑1年6月、2年。
同案被告、前高院法官房阿生,因主動繳回犯罪所得200萬元,去年獲二審判刑10年6月,因檢方未上訴已告確定,他已人監服刑。
本案法院創下「速審速結」的歷史紀錄,在短短3年3個月內就將貪污法官判刑定讞。特偵組表示,本案是司法官涉貪瀆案中,人數最多、層級最高的一件,藉由偵辦本案,對整頓司法風紀有很大效果。對最高法院的明快判決,特偵組給予高度肯定。同時,北檢在獲知判決後,已立即對判刑確定的司法人員啟動防逃機制。
人數最多 層級最高
至於因案被停職的蔡光治等4法官及檢察官邱茂榮是否被免去司法官身分,公懲會書記官長沈美姬表示,當時收到監察院的彈劾案,由於事涉刑事罪責,先暫停審議;全案定讞後,公懲會將重啟審議。
至於律師邱創舜、張權教唆偽證被判刑定讞部分,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林春榮表示,律師應合法維護當事人權利,若以不當方式教唆偽證,不但害了當事人,也嚴重影響律師形象。兩人恐將遭律師懲戒委員會除名。
涉案律師 恐遭除名
本案因前高院法官張炳龍收賄案,在高院更四審時,拿350萬元擺平官司;律師邱創舜、段美月夫妻居間拿50萬元,審判長房阿生收賄200萬元、陪席法官蔡光治被訴收賄100萬元。
另一部分是前立委何智輝因「銅鑼科學園區基地徵收弊案」涉嫌貪污,一審判刑19年;2010年1月發回高院更一審時,分別透過蔡光治、邱茂榮,對高院更一審審判長陳榮和、受命法官李春地行賄150萬元、200萬元,換取無罪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