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政府早前刊憲把西貢西灣村範圍內17公頃「不包括土地」(enclave)納入西貢東郊野公園,西灣村原居民早前申請司法覆核,挑戰行政會議有關決定。村民指政府於1970年代規劃郊野公園時曾承諾不會侵擾原居民的私有地權,認為行會決議違反當初承諾。 63歲西灣村原居民黎多密早前獲批法援興訟。入稟狀指出,位處大浪西灣附近的西灣村「不包括土地」,港英政府規劃郊野公園時曾向鄉議局表明,郊野公園計劃不會擾原居民傳統權益,公園界線定於村落界線的300呎外,以預留土地供原居民建丁屋。惟郊野公園管理局去年10月發布草圖,把17公頃「不包括土地」納入郊野公園。黎曾去信局方表明反對,但局方指為阻止非法建築及保育,駁回黎的抗議。行會於5月通過有關決議,批准刊憲並交立法會審議。 黎指行會的決定違反原居民享有傳統權益的合理期望,又指政府可用其他方法阻止非法建築,如把西灣村地帶的用途改為「鄉村式發展」。 【入稟編號:HCAL15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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