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他,中國最著名的小販夏俊峰,在中國共產黨建政64周年前的6天,被處以極刑,終年36歲,遺下妻子張晶、13歲的獨子夏健強,以及年邁的雙親。他之所以出名,是因為他手刃了兩名虐打他的城管;是因為他太太張晶在他被判死刑後四出奔走,得到很多熱心的網絡名人,包括女星伊能靜、作家李承鵬及鄭淵潔、詩人楊麗華、網絡維權鬥士「屠夫」等人關注,也得到多名維權律師義助,數十萬網民留言「刀下留人」,聲勢浩大,輿論一面倒的同情夏俊峰。
2009年,夏俊峰夫婦失業多時,在瀋陽風雨壇街出售烤肉烤腸,開始時每天只得幾十元生意,後來逐漸增至百多元。就在生活開始有盼頭,兩夫婦極具畫畫天分的兒子健強有望得到更好的栽培時,噩運之神卻悄然降臨。
拒交保護費 被城管圍毆
夏俊峰一向拒絕向城管人員繳交「保護費」。2009年5月16日早上,大批城管殺到,在街上擺檔的他們倆走避不及被包圍,夏俊峰不肯交出貨物及「搵食工具」而被圍毆。他再被帶到城管辦公室,遭拳打腳踢,下體受傷,於是摸出口袋堛漱蟑遘z小刀,揮刀亂刺,3名城管被刺中,兩死一傷。
半年後的11月11日光棍節,夏俊峰一審被判死刑;他上訴至遼寧高院,2011年5月9日,作出維持原判的終審判決。到了2013年9月25日,北京的最高人民法院終於批准死刑判決的執行,指兩名死亡的城管要負一定責任,但夏俊峰也負有責任,且罪行特別嚴重,不足以從輕處罰。當日,張晶等家人趕到看守所,與夏俊峰訣別。
妻:未敢帶兒見他最後一面
由被判死刑起的幾年,張晶從未帶過兒子去看守所,這次也沒帶他見爸爸最後一面,她希望丈夫理解並原諒自己,因為「(對兒子)太殘酷了」。其間,看守所不許他們一家人合照,也不許替夏俊峰拍下遺照以解兒子思念之苦。
夏俊峰的遺言是﹕「我是正當防衛,不是故意殺人,就是死了,也不服!」不過民意敵不過官意,最後夏俊峰仍難逃一死,並於10月1日舉殯。這樣的結局讓很多人極度失望,甚至絕望,並且拿此案跟薄熙來太太谷開來毒殺英國商人海伍德作比較。谷開來是著名的律師,經過周密部署,聯同薄家勤務員張曉軍將海伍德誘至重慶,再下毒將他殺死,然後要重慶公安偽造海伍德中酒精毒致死的假報告。
判刑比谷開來更重
谷開來這是知法犯法,且是處心積慮的一級謀殺,理應判死;相反,夏俊峰面對城管的虐打,只是反抗過度,即使不是自衛殺人,也只是誤殺,最多只應判死緩。但判決結果剛好相反,這就讓人聯想到谷開來因身為國家有勢力人士之妻,雖然落難但仍受到厚待;相反,夏俊峰是蟻民一個,且殺了代表公權力的執法者(雖是有城管非法執法,且勒索及毆打小販),為了維護城管制度,更為了保衛既有的執政模式,夏俊峰自然難逃一死。
這種比較或許有失公允,因為中國實行的是「大陸法」,跟英國及香港實行的「普通法」有根本分別,就是內地並不是根據案例去判案量刑,即同樣被控以殺人罪,谷開來的案例不一定會對夏俊峰案有影響。我們可以說,「大陸法」以法律條文為準則,但就要求法庭高度獨立,法官絕不徇私,審訊公正透明,這樣才能建立法庭的公信力,其審判才能減少爭議及廣被社會接受。
法庭只是黨的專政工具
但對中國的司法制度而言,這些要求都是高不可攀的,結果,任何有爭議的案件被拿到法庭,不僅不能斷定是非、平息紛爭,反而製造更多爭議,惹來更多是非。今次的夏俊峰案,就突顯了法庭只是黨的專政工具,暴露了法律面前官民絕不平等的「司法雙軌制」,令人對中國的司法制度徹底絕望。
難怪不少人說,中國的司法制度已隨夏俊峰一起被埋葬!
(國情專家 潘小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