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無牌牙醫吳東勝(Tung Sheng Wu,圖)藐視法庭案昨日宣判,卑詩最高法院法官認為證據不足以將案件升級為刑事罪行,因此以民事藐視法庭的罪名,判處目前行蹤不明的吳東勝3個月刑期。
卑詩最高法院法官卡倫(Austin Cullen)昨日在吳東勝缺席的情況下表作出判決。他指出,卑詩牙醫學會缺乏證據證明吳東勝是公開違反法庭於2003年頒下禁止其行醫的禁制令,因此駁回刑事藐視法庭的申請,僅同意刑責較輕的民事藐視法庭罪名。
他稱吳東勝多次違反禁制令,考慮情節重大,因此判吳東勝3個月監禁,並需要繳納包括牙醫學會訴訟費用在內的特別罰款。
卡倫指出,雖然吳東勝是故意而且長時間的違反法庭禁令,但是屬於暗中、秘密地進行,而非公開藐視法庭禁令。
卑詩牙醫學會稍早前要求法官判處吳東勝4至6個月刑期。
卑詩牙醫學會代表律師Brent Olthuis認為雖然法官沒有接納刑事藐視法庭罪名的申請,但學會的目的僅是想讓表達出此案的嚴重性,因此對法官的判決仍感到滿意。他強調針對吳東勝的全國通緝令仍然有效,呼籲任何知道其下落的人,盡快致電604-209-1708與牙醫學會聘請的私家偵探聯繫。
「他能躲,但不能躲一輩子,是時候讓他現身了。」牙醫學會行政總裁兼註冊主任馬爾堡(Jerome Marburg)也在判決後舉行電話會議,希望盡快找出吳東勝的下落。他稱目前並沒有曾接受吳東勝治療的病人有感染[象,學會也未有向台灣當局要求調查吳東勝在台灣的執業背景。
馬爾堡強調,雖然吳東勝目前仍然下落不明無法服刑,但法官的判決仍為加國其他無牌行醫的地下牙醫敲響警鐘,證明加國並不容許這類非法醫療行為。他也強調,在吳東勝歸案之前,這宗案件並不會結束。
卑詩牙醫學會在2003年取得法庭禁令,禁止吳東勝在當地行醫,當時他在滿地寶的家中執業,據估計,他前後看過多達1200人次。
卑詩牙醫學會調查人員與騎警曾在今年5月持搜查令前往吳東勝位在本那比的住家「診所」搜查時發現,「診所」內骯髒、凌亂。菲沙衛生局亦呼籲他的前病人接受血液檢查,以確定沒有感染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