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收費電視過往騙人簽約無法例監管,新修訂《商品說明條例》堵塞漏洞,負責執法的通訊局在新例生效不足3個月,已接獲21宗收費電視投訴。通訊局主席何沛謙剛卸任消委會職務,他表示消委任內最大突破是推動了《商品說明條例》修訂及「一手樓」規管,前者更堵塞了收費電視銷售無法例監管的漏洞,提高消費者保障,但消費交易始終尚欠法定冷靜期,盼政府不會不了了之。 由委員到副主席,何沛謙在消委會工作10年,其間收費電視投訴屢創新高,有人疑墮收費電視不良推銷陷阱自殺;也有沒有牆的新盤示範單位只放迷你家俬、西半山豪宅The Icon鬧貨不對辦。何沛謙坦言當時的消費者保障狹窄,「消費者站在不利位置,資訊不平衡,再加上不良銷售,給消費者錯覺」。 實用面積賣樓爭取20年 爭取保障時間漫長,何沛謙指要求統一以實用面積賣樓談了20年,消委會亦於2008年已提出立例全面規管不良營商手法 ,結果「一手樓」規管及《商品說明條例》的修訂至今年才落實。 何稱,收費電視由《廣播條例》監管,但此例不似《電訊條例》禁止不良營商手法,投訴只能交電視台處理,現在有了《商品說明條例》便可由通訊局跟進。通訊局回覆,新例生效後共接獲21宗收費電視投訴,當中4宗涉及綑綁式服務(即電訊連收費電視服務),另有18宗查詢,通訊局正作詳細跟進。消委會今年首8個月亦接獲167宗涉收費電視銷售手法的投訴,有人被推銷6個月的合約,簽約後才發現合約期長達24個月。 消委首8月接167宗銷售投訴 現有新例堵塞了收費電視監管漏洞,但何沛謙指現尚未有法定冷靜期,即使不能跨行業推出,亦至少應先針對預繳消費設冷靜期,「修例需時,但希望不會不了了之」。他期望政府在兩三年內再就冷靜期作考慮。 本身是資深大律師的何沛謙,助消委會看穿法例漏洞,如今他卸任了,消委會的工作讓他領略了消費者的角度。他相信消委會經驗,可助他處理通訊局的工作,除了營運監管,更要從消費者角度保障市民。 明報記者 冼韻姬 周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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