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曾偷竊同事信用卡狂買金飾的中年女教師,去年一日內使用6張信用卡「豪買」約21萬元金飾後報失,並訛稱信用卡被盜。她昨承認6項以欺騙手段逃避法律責任罪。 曾偷同事卡買金飾 女被告余美芝(41歲)的代表律師求情指出,被告曾任教師15年,但與丈夫離婚後有自殘傾向,最近更重遇前夫及情敵而勾起傷感回憶,精神恍惚,故在不由自主的情G下犯案。被告已深感後悔,並棄掉所買的金飾,以及清還信用卡欠款。裁判官押後案件至本月17日判刑,其間索取被告的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 案情指出,去年7月16日被告「狂碌」信用卡購買金飾後報失。銀行告知被告上述信用卡被他人使用,故毋須被告清還卡數。直至今年1月,被告因企圖自殺入院,始向胞姊承認曾訛稱信用卡被盜,又茩M姊致電銀行銷案。銀行職員報警。 【案件編號:KTCC335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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