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舖供社福機構服務 擬削150億棄訂目標量 勞福局:保公帑運用得宜 議員:計劃失敗
【明報專訊】政府早年撥款200億元購置私人處所、舖位供社福機構提供服務,勞福局昨向立法會提交文件,以「確保公帑運用得宜」為由,提出將計劃財政承擔額由200億元減至50億元;昔日提出為長者、殘疾人士及兒童提供福利服務的158個購置目標物業表,亦建議取消。有議員形容計劃失敗,當局未能購置物業屬「匪夷所思」,並指社福工作推展已受拖延,服務量及質素均受影響,促政府善用資源,考慮為社福機構提供過渡式租金資助,協助機構盡早展開服務應對需求。
原撥200億餘195億 4年購5物業
政府於2019/20年度《財政預算案》提出撥款200億元購置處所提供福利服務,2020年6月獲財委會批准,當時政府也提出「購置物業計劃所建議設置福利設施的一覽表」,列出各區所需設施的類型及數量,目標處所共158個,以長者鄰舍中心佔最多(48間)。不過截至今年3月、即逾4年以來,社署購入5個物業,實際開支約2.4億元,佔整體撥款1.2%。當局並預計,2025/26年度預算開支約為2.5億元。
倡引替換安排 局方:適時檢討進度
勞福局昨向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提交的文件表示,計劃尚餘約195億元財政承擔額未運用,按過往購置進度,財政承擔額或閒置一段長時間,「並非善用公共財政資源之舉」,建議將之由200億元縮減至50億元。局方稱會適時檢討計劃進度,如有需要再按「既定機制爭取資源」延續計劃。
當局又稱,檢討購置物業的流程和進度後認為,「一覽表」及某些福利設施的特定要求,令購置進度受「制約」,提出兩項措施改善,即取消「一覽表」及引入替換安排,容許購置新處所用作重置現有位於地下或低層、但用途上無高度限制的福利設施,以騰出處所設置有高度限制要求的福利設施。
狄志遠稱匪夷所思 倡改過渡式租金資助
社福界議員狄志遠稱對過去數年政府僅購置5個物業失望,形容計劃屬「失敗中的失敗」,不解當局未能購置物業原因,「做私人安老院的也買到,為何其他人買到,政府買不到?是匪夷所思」。他又指社福工作推展已受拖延,很多服務因缺乏用地未能開展,影響服務量及服務質素,建議政府善用省下的財政承擔額,改為投放資源予社福機構,提供為期5年的過渡式租金資助,讓機構盡早開展服務。
李世榮:替換可考慮 須不礙原使用者
民建聯議員李世榮則認為當局提出的替換安排屬可以考慮,惟大前提是不影響原有服務使用者及鄰近居民。他說,相關計劃原意好,但理解部分福利設施有特定要求,有錢也未必買到適合處所。李建議當局轉換角度,考慮投放資源增加部分社福服務作過渡,如殘疾人士的上門照顧服務,「最好當然是買到處所,但若買不到,可否改投資源換取照顧者支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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