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1小學和4宗戲院槍擊等案
3保釋青少年犯被捕控109罪
【明報專訊】3名青年因與在列治文山市一間戲院發生的連串槍擊事件、及夏季期間一間小學發生的槍擊事件有關而被捕,現面臨共109項指控。其中一次槍擊事件發生時,戲院內有人正在看電影。
約克區警方昨(12)日宣布,被捕的3名少年與列治文山市East Beaver Creek Road夾7號公路附近的York Cinemas戲院的4宗槍擊案有關,包括在5月發生的3宗及6月發生的1宗。這些事件中均無人受傷。
同一班被告還涉嫌在6月30日對列治文山市一間小學開槍射擊,幸無人受傷。每次事件中,匪徒都使用了不同的車輛,且片段顯示,所有槍擊案均是從車上開槍。
警方相信這3名青年與上述槍擊事件有關,更確認他們還涉及在萬錦市、列治文山和惠特徹奇─斯托夫維爾的其他罪案,包括暴力威脅(某些情況下涉及槍支)、危險駕駛、襲擊和盜竊等。
警方指出,在這些事件發生時,2名青年正處於不同的保釋令下,而第3名被告則違反了《青少年刑事司法法》(YCJA)下的判刑條件。
3名被告分別來自惠特徹奇─斯托夫維爾市(Whitchurch-Stouffville)、奧沙華市(Oshawa)和多倫多市。
警察總長麥克斯威恩(Jim MacSween)表示:「3名青少年在保釋期間仍在社區內犯案,令人極為擔憂。我們的保釋制度需要解決慣犯問題,他們是對公共安全構成最大威脅的人。」警員內布里哈(Kevin Nebrija)表示,3名被告是通過公眾提供的片段被識別出來。至於他們多次在戲院開槍的動機,他則表示無可奉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