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出生加人子女國籍爭議 法庭准延至12月19日修法生效
【明報專訊】安省高等法院一名法官給予聯邦政府更多時間,來修訂其有關所謂「失落的加拿大人」(lost Canadians)的違憲立法。這已是法院第2次展延修訂法案的期限。該法案阻止海外出生的加拿大人將公民權直接傳給海外出生的子女。
對加拿大公民法做出廣泛改變的C-71法案,現在延至12月19日生效。聯邦政府表示,此法案應對了法院擔憂的合憲問題。
安省高等法院法官阿克巴拉利(Jasmine Akbarali)在其裁決書中表示,政府能夠應對有關法案再次延後令一些國民可能面臨的困難。她稱:「處理緊急困難案件的現有機制,足以確保延後修訂法案不會損害對司法的信心。」
阿克巴拉利第一次曾將現行《公民法》修訂期限延至6月20日。安省高等法院2023年底時裁決此法違反了某些海外出生加拿大人的憲法權利。
在國會暑期休會前,自由黨政府未能在國會中通過修訂法案。政府申請6個月的延期,阿克巴拉利當時批准延後7周,至8月9日。她並要求政府在8月1日前就為何應考慮延期6個月至12月19日提交論據。
代表挑戰現行法律家庭的律師喬德里(Sujit Choudhry)估計,現行法律侵犯了至少148萬本地和海外加人的權利。法官在6月的裁決書中表示,估計有17萬名在國外出生、處於人們經常組建家庭年齡範圍的女性,仍然受到現行法律的影響。
阿克巴拉利表示,這些不是「理論上或輕微的違憲行為」,而是可能導致「子女無國籍」的行為。她在裁決書中寫道:「這可能導致女性必須在財務健康、獨立與身體健康之間做出選擇,也有可能拆散家庭。這可能強迫孩子們待在對他們來說不安全的地方﹔可能干擾人類所享受和需要的一些最深層、最深刻的聯繫。」在國會通過C-71法案前,移民部長米勒(Marc Miller)有權向「失落的加拿大人」頒予公民身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