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涉向淫媒「通水」 曾同入酒店房間
【明報專訊】一名男警涉嫌在前年12月警方掃黃行動中,向賣淫女中介通風報信,其後扔掉與她溝通所用手機。涉案女中介昨承認依靠另一人賣淫的收入為生等共6罪,案情指她偷渡來港後向性工作者介紹嫖客,收取介紹佣金,另曾與男警出入酒店。男警呂偉霖則否認一項作出傾向並意圖妨害司法公正的作為罪,審訊今續。
認罪女被告孟凡月(被起訴時33歲),被控兩項依靠另一人賣淫的收入為生罪、兩項使用他人身分證罪、各一項管有非法取得的旅行證件罪及未獲入境事務處長授權而留在香港罪。
承認案情指孟於2021年10月從廣東非法乘船來港,使用一名李姓女子身分證登記入住九龍一酒店,而李早於同年4月已登記報失身分證。2022年8、9月,孟曾向本地性工作者X及日本女子Y介紹嫖客,收取共1500至9000元的介紹費。X與Y於同年11月28日的反色情行動中被捕。
同年12月2日下午,孟在銅鑼灣一酒店大堂會合男被告呂偉霖,其後孟使用一名鄧姓女子已報失的身分證登記,與呂一同進入一房間。翌晚約10時半,警方突擊搜查該酒店,在房內搜出約15萬元現金、李及鄧的身分證,以及一張賴姓女子的台灣身分證;孟在警誡下承認偷渡來港尋找男友。
孟在錄影會面中稱,偷渡來港後於2021年10月至2022年12月期間在香港多間酒店居住,她從身分不明男子取得李及鄧的身分證,並在微信群組中認識N,又從N處取得賴的台灣身分證。
【案件編號:DCCC 27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