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事故再現屋苑停電 疑雷暴影響 中電:短中長期措施應對天氣
【明報專訊】中電近半年發生多宗電力事故,青衣及何文田等多區昨凌晨2時許出現電力不穩,鑽石山鳳鑽苑整幢大廈曾停電逾句鐘。中電解釋,連接元朗至深圳的40萬伏特架空供電系統曾短暫電壓驟降,供電沒中斷;當時雷暴警告正生效,懷疑受天氣影響。中電將採取短中長期措施,應對極端天氣及縮短搶修時間。環境及生態局和機電署非常關注事故,機電署要求中電盡快查明原因,制訂改善計劃,4周內提交詳細報告。
稱事故次數與往年相若
中電總裁羅嘉進昨晚交代事故時三度致歉,稱仍在調查。他指今年上半年電力事故宗數與往年同期相若,但為應對極端天氣影響,會採取短中長期措施。短期措施包括事故期間增加緊急復電人手,以及利用流動發電機為居民恢復供電;與相關政府部門加強協調,縮短搶修工程所需時間等。
中期擬加避雷防水浸設施
長期將檢討電力系統管理
中期措施包括戶外電力設施加裝避雷系統、在變電站增加防水浸設施及加快更新供電設備。長期措施包括全力配合政府全面檢討電力系統管理,包括資產管理及維修保養等,亦會配合機電署長要求,與署方檢討及盡快加強供電系統抵禦極端天氣的能力。落實時間方面,羅說短期措施會「馬上做」、「刻不容緩」;中期措施在未來2至3年逐步落實。被問及是否同意政府早前提出,將電壓驟降事故納入《管制計劃協議》的懲罰機制,羅沒正面回應,稱中電首要工作是「從根本性減低對市民的影響,去提升電力系統的可靠性」。
田北辰倡涉人為應罰款
促股東「埋單」勿轉嫁電費
立法會議員田北辰稱,現時《管制計劃協議》中,出現電壓驟降毋須罰款有「好大問題」,但涉及「人禍」才應罰款。他解釋,天災是否要罰款,前提是中電有否採取足夠防範措施,同時政府要覺得措施合理並認同已盡力。對於中電的改善措施,他要求所有措施必須由股東付款,沒理由轉嫁電費。
環境及生態局長謝展寰稱已指示機電署長即時跟進,如何加強供電系統的避雷能力,以降低最近數月的高頻率雷暴警告帶來的風險。機電署稱會成立專責小組,嚴肅跟進及確保中電落實各項改善措施,亦會審視中電推行措施的時間可否加快,以及還有沒有額外措施可協助強化供電系統抵禦惡劣天氣。
理大電機工程學系教授鄭家偉接受本報查詢時稱,天氣不穩或有雷暴時,架空供電系統的絕緣子或因未能承受閃電帶來的高電壓而出現瞬間短路,40萬伏特的架空供電系統在雨季及雷暴季節下,難避免電壓驟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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