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按守則查詢 意見書「限指定時間政總查閱」
【明報專訊】《基本法》23條立法公眾諮詢今年2月28日結束,其後立法會審議《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法例於3月23日生效。政府早前稱一共收到逾1.3萬份意見書,未有公開意見書內容;2003年立法諮詢時,政府則將公眾諮詢整理出《意見書匯編》,現時仍在公共圖書館供查閱。本報記者今年3月引用《公開資料守則》,向保安局申請索取今次公眾諮詢接獲的意見書,當局約一星期後回覆,由於涉及「不合理使用部門資源」,未能提供意見書文本,但容許在指定時間到政府總部查閱,其間不可帶走文件,可以抄錄。
3個月分8次查閱逾半 整理需時
保安局將逾1.3萬份意見書分為38個大型文件夾,每次查閱時限兩小時,若要額外查閱時間則需另行申請,局方會詢問需要進一步查閱之目的,再待批准。由申請查閱到獲批,最長需等待逾一個月。
本報記者最終以約3個月時間,先後查閱8次、共逾半意見書,由於查閱安排及整理大量資料需時,故現時才能將資料整理刊載。
(23條意見書透視系列.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