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手槍逾百子彈藏迷仔倉 槍王被捕 部分疑外國購入 警暫料何孟強愛槍非涉激進活動
【明報專訊】警方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O記)突擊搜查沙田一個以偽造身分證明文件租用的迷你倉,搜獲大批真槍及武器,包括18支手槍、超過100發子彈、槍械元件及刀具,相信部分非法從外國購入。警方以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藏有違禁武器及行使虛假文書,拘捕有「槍王」之稱的67歲男子何孟強(圖)。警方初步相信何只是槍械愛好及收藏者,暫未有證據顯示其背景牽涉激進或非法活動。何被暫控一項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昨午於沙田裁判法院提堂,還押至7月4日再訊。
另涉偽造身分證明租倉
O記探員周三根據情報,掩至沙田火炭黃竹洋街一個迷你倉搜查,搜獲大批槍械武器,包括18支手槍、超過100發不同口徑的槍械子彈、100件槍械元件、一支電槍、11把刀及4把匕首,同日於沙田一工廈單位拘捕租用迷你倉及該批武器的擁有人、 有「槍王」之稱的何孟強,調查期間發現他利用偽造身分證明文件租用迷你倉,另涉行使虛假文書被捕。
曾有持槍牌照 2008年後吊銷
警方初步相信何孟強只是一名槍械愛好及收藏者,暫時未有證據顯示其背景牽涉激進或非法活動。何孟強曾在香港開設槍械彈藥貿易、電影道具、軍事配件模型等公司,亦曾為一間槍會的負責人。根據警方牌照課紀錄,他於1980至2008年間曾經持有不同槍械牌照,包括個人管有權牌照、射擊會管有權牌照及槍械經營人牌照,牌照2008年後已全部吊銷。
O記警司張霆鋒稱,被捕人雖曾有相關牌照,但不排除有人用非法手段從外國購入案中槍械及彈藥。經軍械法證課初步評估,檢獲槍械及彈藥全為真槍實彈,將進一步檢驗其功率及性能。警方仍在調查武器來源、管有意圖、有否牽涉其他案件及同黨。
另檢100元件 警:同涉藏槍
警方表示過往曾發現有不法之徒將真槍元件以拆件形式個別從海外付運來港,再裝嵌出功能完備的槍械。政府曾修訂《火器及彈藥條例》,對真槍元件作出更清晰及更具體的定義,相關法例2021年11月已生效,並將9種指定的重要火器元件、即真槍元件,清晰納入法例所指的「槍械」定義範圍,9種元件包括身管、槍膛、子彈輪、槍架、槍身、機匣、槍閂、槍栓及「槍膛尾部用作容載發射壓力的其他裝置」。
警方提醒,藏有真槍元件會干犯「無牌管有槍械」,最高可罰款10萬元及監禁14年,藏有違禁武器則干犯「管有違禁武器」,最高罰款1萬元及監禁3年;重申會繼續打擊非法槍械活動,積極跟進有關情報,保護市民安全,亦會繼續與本地及海外執法機構合作、交流情報,改善現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