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豐法團主席涉開無牌賓館 牌照處查
【明報專訊】有傳媒報道,華豐大廈法團主席葉小紅懷疑在鄰近的鴻運大樓經營無牌賓館。本報記者昨致電葉小紅,她稱「M家唔方便,遲囍A傾」,隨即掛斷電話。民政總署回覆查詢表示,據牌照處紀錄,鴻運大廈5樓D、E、F室非持牌賓館,牌照處今年較早前收到5樓D及E室「禧昌賓館」的賓館牌照申請,現正按程序處理;就有關報道,牌照處會按既定機制調查跟進。
涉事「賓館」昨見「不租房」告示
據網媒「集誌社」報道,鴻運大樓5樓D、E、F室的「禧昌賓館」懷疑是無牌賓館,經營者為華豐大廈法團主席葉小紅,她在華豐大廈有經營持牌賓館。本報記者昨日前往鴻運大樓,現場所見,5樓走廊上方當眼處及走廊一側牆壁分別展示「禧昌賓館」及「禧昌酒店」的招牌。禧昌賓館租房位已大門緊鎖,堶惜@片漆黑,門外貼有「非請勿進!不租房!」的紙張。
民政總署強調,任何賓館、包括正在申請賓館牌照的處所均須持有效牌照才可經營。經營或管理無牌酒店或賓館屬刑事罪行,經營者及相關處所的擁有人或租戶,倘定罪最高罰款50萬元及監禁3年,法庭亦可針對涉及重犯罪行的處所發出為期6個月的封閉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