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買加出世 未滿一歲時獲發加拿大公民卡
32歲婦接警告或撤公民身分 出生時母是否已入籍成焦點
【明報專訊】安省艾翟西(Ajax)市一名女子早在1992年已獲得加拿大公民身分,當時她還是一個不滿一歲的嬰兒。但她在去年9月收到聯邦移民部來信,聲稱她的加拿大公民身分正面臨被撤銷的風險,令她完全傻了眼。
現年32歲的湯森(Arielle Townsend)對此表示「難以置信」。
聯邦移民部在信中說:「你的檔案中有信息顯示,你可能沒有資格獲取已簽發給你的加拿大公民證書。」
湯森現已聘請律師來回覆上述信件,並提供所有事實,包括他們相信移民部犯了一個錯誤﹐以及其母親在她出生時已是加拿大公民。
但5個多月過去了,湯森仍沒收到任何回覆。她現在也無法離境,因為一旦移民部決定撤銷她的公民身分,她可能淪為無國籍人士。
據湯森的律師向移民部提交的事實陳述,她的家人早在1991年1月已申請入籍。當時,湯森的母親已在加拿大居住了數年,她在懷孕後前往牙買加,以便在孩子出生前獲得更多的家庭支援。
湯森的母親在加拿大的家人在1991年7月宣誓入籍,湯森的母親在此期間亦獲頒公民卡。
湯森於1991年10月在牙買加出生,當她只有幾個月大時,她的母親在1992年1月獨自返加,處理自己的公民文件。她前往位於密西沙加市的公民辦公室,報告湯森的出生,並詢問如何為女兒辦理身分,以便帶她飛回加拿大。
湯森的母親被告知,湯森不需要申請公民身分,因為她的母親已是加拿大公民。湯森的母親在1992年4月將湯森帶回加拿大,湯森在當年8月獲發公民卡。
湯森的律師金威爾(Daniel Kingwell)則質疑說:「她作為一名加拿大公民生活了一輩子,有一天你醒來,政府說你不是公民。」
根據移民部寫給湯森的信,政府相信,湯森實際上是在她的母親成為加拿大公民之前出生的。但事實是:湯森的母親在1991年7月成為加拿大公民,湯森則是在1991年10月出生的。
對此,金威爾說,他正要求聯邦移民部翻查﹐該部門對於湯森的身分的擔憂歸咎於移民部自己犯錯,而不是湯森或她母親的錯誤。
他說:「她應要麼能保留公民身分,要麼移民部應基於同情的理由給她公民身分。」
金威爾還指出,移民部迄今尚未回覆是意料之事。根據聯邦移民部的網站,公民證書申請的審批時間現為7個月左右。他說,聯邦移民部欠了湯森一個回覆和最起碼的尊重。
聯邦移民部的一名發言人告訴傳媒,該部門不能就個案置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