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圍污水廠兩泄毒氣超標 未觸警報
【明報專訊】元朗新圍污水處理廠於2016年展開改善工程,新一份審計報告審查渠務署在該污水廠的管理情G。審計署發現,該污水廠曾兩度泄漏有害的硫化氫,但無觸動警報系統;污水廠內收集的排放水樣本中,4次發現5天生化需氧量濃度異常偏高,審計署認為渠務署需持續檢討處理排放水新措施的成效。
報告指合約A制訂一套14項KPI(關鍵績效指標),以衡量承辦商A表現,涵蓋排放水質要求、環境監測及合約管理和呈報。經改善的新圍污水廠自2021年3月ㄔ峖2023年10月,渠務署從支付承辦商的營運費用共扣減78,822元,涉11次未能符合3項有關合約管理和呈報的KPI,包括5次遲交每月呈報、23次經常輕微違規和14項數據重大不相符。審計署認為承辦商A未能符合部分KPI而被扣減款項,反映表現有可改善之處。
排放水樣本受污染 涉取樣工具
報告又發現排放水樣本受污染,2021年3月至2023年10月期間,污水廠內收集的排放水樣本中,曾4次發現5天生化需氧量濃度異常偏高,原因是取樣瓶、自動取樣機部件和取樣工具受污染。渠務署稱已跟進,防止事件再發生。
報告又指合約A的建築工地在測試及試行運作階段,曾兩次突然有水排入污水排放系統。第一次在2020年8月15日,有水流進紫外光消毒管道,當時有工人在內,即時設法撤離管道;3天後另一紫外光消毒管道再發生同類事件,水流在排水閥關上後即時停止,無人受傷。
該污水廠亦曾兩次泄漏有害的硫化氫。2020年8月24日,顧問X的視察團隊報稱在大樓內聞到濃烈臭味,硫化氫水平超出有害氣體偵測警報系統的第一級警報水平,但無觸動警報提醒工人。事故後3天,視察團隊再報稱聞到非常濃烈臭味,硫化氫水平已達危險水平,但現場同樣無任何警報。承辦商稱兩次事故因氣體偵測警報系統當時仍在測試;顧問X就硫化氫泄漏事故向承辦商發出警告信。
該污水廠改善工程的設計和建造部分的工程預算為25.723億元,於2021年3月5日竣工,但截至去年10月,工程總開支為19.247億元,較預算少25%(6.476億元)。審計署認為渠務署需採取措施,確保工程費用預算盡量準確。
(審計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