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與已故同居男友親屬爭奪 愛犬擁有權 打官司已花20萬
【明報專訊】多倫多一名60歲的男子去世後,他的同居女友與他的親屬爭奪一隻狗的擁有權。法院判決這隻狗屬於死者的財產,但是同居女友堅決要求擁有這隻狗,並推出上訴。雙方的法律糾紛已經耗資20萬元。
上個月底,多倫多地區的一家法院命令維爾瑪(Aliesha Verma)在3月15日前將一隻名叫小羅科(Rocco Junior)的美國鬥牛犬交給她已故伴侶萊納德•卡瓦洛(Leonard Carvalho)的妹妹。但本周維爾瑪要求暫緩執行該命令,同時對該決定提出上訴。維爾瑪說:「狗是我的家人,他是我的朋友,他是我的孩子。」她還聲稱,她應該有權得到這隻狗,因為在卡瓦洛去世時,她是他的普通法配偶。
維爾馬和萊納德同居大約六年。2022年11月,萊納德突然去世,享年60歲。維爾瑪在法庭文件中稱,他是在那年2月和萊納德去佛羅里達旅行時買的這隻狗,並把牠送給了她。萊納德去世後的第二天,維爾馬去了他在密西沙加的家,把小羅科帶回家。
但萊納德在遺囑中沒提到維爾瑪,他把一切都留給了他的兩個姐妹阿爾萊特(Arlette Carvalho)和海爾加(Helga Carvalho),以及一位前配偶。萊納德的親屬稱,這隻狗從未送給維爾瑪,而且應該作為死者生前的財產之一。法庭文件顯示,萊納德的姐妹聲稱維爾馬偷走了這隻狗,並提起了民事訴訟,迄今已耗資20多萬元。她們還聲稱,萊納德與維爾瑪只是「交易關係」,他們是在一個「甜心爹」網站上認識的。
儘管如此,維爾瑪堅持認為這隻狗是她的。維爾馬的律師德薩(Miranda Desa)在上周二(5日)向安省上訴法院提出上訴,並申請暫緩執行移交令。德薩說:「我們的立場是,如果在訴訟繼續進行的情況下要求維爾馬交出小羅科,她將遭受無法彌補的傷害。」
安省高等法院法官斯圖爾特(Laura Stuart)在2月26日的裁決中表示,「沒有證據」表明這對夫婦是普通法上的配偶,也沒有證據表明這隻狗是留給維爾瑪的。但斯圖爾特也表示,也沒有證據表明即這對夫婦是「交易關係」。
維爾瑪發起了一項眾籌活動,以幫助支付她的法律費用,目前已經籌集了超過2.8萬元的捐款。她還在Change.org網站上發起了一項請願,希望修改安省的法律,以確保寵物在遺產案件中得到特殊照顧,而不是作為財產對待。
這起案件引起了人們對法律如何看待寵物的新關注。溫哥華專門研究動物相關法律的律師施羅夫(Victoria Shroff)說,她相信卑詩省正在為其他司法管轄區樹立榜樣。、
她說:「如果其他省也有類似的立法,我一點也不會感到驚訝,動物不再被當作烤麵包機來對待。」
Aaron Zhang, Local Journalism Initiative Repor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