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遭夫毆打撞車索賠被拒 獲准上訴:是打傷抑撞傷?
原仲裁官忽略撞車後才受傷可能性

[2024.03.11] 發表
圖為多倫多市之前發生的一宗車禍﹐與本案無關。(資料圖片)

【明報專訊】一位華人女士在駕車時,突然遭坐旁邊的丈夫猛襲,頭部被丈夫撞向車窗,隨後汽車失控衝上人行道。女司機頭部被診斷受到較大傷害,但保險公司認為,投保人是被打傷,不是因車禍而受傷,因此拒絕理賠。受害人堅持上訴,終於獲得進行聆訊的機會。

J女士控告丈夫稱,她於2019年6月9日開車時被丈夫毆打。她聲稱丈夫拉扯她的頭髮,把她的頭猛撞在司機座的車窗上,導致汽車失控,衝上路邊。這一過程中她的頭撞到了車頂大約次。

事故直接導致她遭受創傷性腦損傷,之後進一步發展為腦震盪,出現頭痛、視力模糊、頭暈、失去平衡和聽力障礙。

為此她向保險公司申請賠付。

保險公司則認為,J女士所受傷害並非「車禍」(Automobile Accident)所造成,因此沒有賠付的責任,雙方為此訴諸仲裁。

仲裁官(Adjudicator)認同保險公司的說法,也認為受害人丈夫的人身攻擊屬於「干預性事件」(Intervening Event),構成了對J女士所受傷害的主要部分,當車輛失控衝上路壆時,J女士身上的傷害已然造成。

因此J女士所受的傷,並非因為她使用和操作汽車所導致,汽車只是被用作人身攻擊的輔助工具,因此仲裁官認定J女士並未牽涉進車禍,判保險公司勝訴。

J女士向安省高院的分區法院提出上訴,法院的法官也贊同J女士所受傷害主要由她丈夫所導致,這是一個對事實和法律的認定。

但法官也指出,整件事還要一分為二。J女士不但有遭受人身攻擊而受的傷害,還有她受攻擊後汽車失控可能導致受傷的部分。對於第二點,仲裁官有所忽略,只認為J女士丈夫的攻擊打破了因果關係鏈,因此忽略第二階段的傷害。

法官認為,仲裁官需要說明,為什麼她認為車禍沒有直接造成傷害。既然仲裁官沒有就此做出說明,那這就是一個明顯的法律錯誤。

J女士堅稱汽車失控並令她頭部受撞擊而受傷,可能就是由於使用或操作汽車直接造成的,符合對「車禍」的定義,因此她有權獲得相應的事故賠償。

在上訴庭聆訊中,J女士認為她被丈夫將她頭部撞向司機側車窗時,車輛就變成了致傷的工具,仲裁官卻對此予以忽視,只是將其定性為干預性行為,這是對證據的明顯誤解。如果她當時沒有開車,她的頭就不會被如此用力地撞到車窗,更何況她受襲後汽車失控構成了「事故」。

保險公司則依然堅稱,J女士是在駕駛汽車時因受襲擊而受傷,但她沒有因其後的車輛失控而受傷。

分區法院法官認為,一審的仲裁官沒有考慮J女士所稱的因車輛失控而受傷屬於「事故」,由此認定J女士所受傷害,不是由於使用或操作汽車直接造成。對於這個結論,仲裁官卻沒有給出理由,也沒有引用任何權威證據來證明。

雖然該案仲裁官已經間接意識到,攻擊傷害和車禍傷害可能並存,但她卻沒有對J女士的可信度去做出任何調查。

分區法院法官由此認為,「J女士在隨之而來的車禍中受傷」這一假設沒有得到仲裁官的調查驗證,因此J女士到底有沒有因為受襲擊後車輛失控而受傷,以及受傷程度如何,需要進行聆訊來確定。

法官於是裁定,允許J女士的部分上訴,就上述問題進行聆訊,還能獲得5000元的費用。

更多要聞一
《奧本海默》奪7獎成最大贏家
【明報專訊】第96屆奧斯卡頒獎禮周日晚(10日)在美國洛杉磯荷李活的杜比劇院舉行,大熱門《奧海默本》橫掃7個獎項成為今屆大贏家。 賽前... 詳情
女子與已故同居男友親屬爭奪 愛犬擁有權 打官司已花20萬
【明報專訊】多倫多一名60歲的男子去世後,他的同居女友與他的親屬爭奪一隻狗的擁有權。法院判決這隻狗屬於死者的財產,但是同居女友堅決要求擁有這... 詳情
潮玩店開張兩日遭潑紅油 外層玻璃窗砸爛沒財物被竊
【明報專訊】多倫多市士嘉堡一家才開張兩日的潮玩店,疑在周六晚深夜被人砸爛外層玻璃窗,還被淋上紅油,還好店內的財物沒有失竊﹐造成損失。由於事發... 詳情
多市住宅後園准建花園屋 附例生效2年僅有6間建成
【明報專訊】多倫多市政府早在2年前已修訂了區域劃分附例,允許多市居民在市內各地的住宅後園建造花園屋(garden suites)。但根據市府... 詳情
博勵治發動民眾致電或寫信 向國會議員施壓叫停加碳稅
【明報專訊】聯邦政府將從今年4月1日起進一步調升碳稅,聯邦保守黨黨領博勵治(Pierre Poilievre)昨(10日)宣布啟動大規模的施... 詳情

明報網站 · 版權所有 · 不得轉載
Copyright © 2024 mingpaocana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Ming Pao Daily News A wholly owned subsidiary of Ming Pao Enterprise Corporation Ltd.
Toronto Chinese Newspaper

Chief Executive Officer: Ka Ming Lui | Executive Chief Editor: Richard Kwok Kai Ng
1355 Huntingwood Drive, Scarborough, Ontario, Canada M1S 3J1 | Tel.: (416) 321-0088 | Fax: (416) 321-5377 | Advertising Hotline Tel: (416) 673-8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