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虐兒擬分三級 社福界:不明智 按緩急輕重分級 狄志遠質疑兒童懷孕沒列「強制」

[2022.09.07] 發表
政府擬立法強制社福、教育及醫療界別專業人士舉報虐兒,當局昨日諮詢社福界。舉報擬設立三級制,第一級強制向警方或社署舉報,第二三級則鼓勵舉報或轉介。勞福局長孫玉菡(中)形容虐兒如紅綠燈有程度之分,當局將為業界提供詳細指引羅列不同情G,並提供培訓。圖左為勞福局副秘書長梁振榮,右為社署副署長郭志良。(勞福局圖片)

【明報專訊】政府擬立法強制社福界、教育界及醫療界專業人士,工作期間舉報虐待或疏忽照顧兒童。勞福局昨就建議與社福界展開首場諮詢。根據諮詢文件,舉報規定設三級制,分紅、黃及綠色標示。第一級為兒童受嚴重傷害或有迫切危機,須強制向警方或社署舉報;第二、三級則為鼓勵舉報或轉介。社福界立法會議員狄志遠質疑分級,稱兒童懷孕未列強制舉報與現行法例不配合;兒童事務委員會委員雷張慎佳稱,虐兒往往由輕微演變成嚴重,認為分級制不明智。

一級強制舉報 二三級鼓勵轉介

虐兒分4類 未履行舉報者可囚3月

上周六一名5歲男童懷疑被虐致死,特首李家超昨表示關注,稱強制舉報懷疑虐兒草案應盡快完成諮詢和立法。諮詢文件顯示,社福界、教育界及醫療界等經常接觸兒童的從業員,如社工及教師等(見表3),工作期間及在專業實務範圍內,有合理懷疑兒童受嚴重傷害或有受嚴重傷害的迫切危機時須舉報。沒履行強制舉報規定者,可判監3個月及罰款5萬元。

當局界定4類別懷疑虐兒,包括身體虐待、性侵犯、心理虐待和疏忽照顧,並建議設立分級舉報機制。第一級強制向警方或社署專責小組舉報,例如兒童嚴重受傷,曾或正被施以有害物質等。第二級和第三級同為「鼓勵」舉報或轉介,第二級是懷疑兒童有遭受傷害的危機,或可能會受到傷害的個案,例如兒童懷孕及染上性病、乏人照顧但無嚴重受傷;第三級則為須關注及進一步了解及跟進的懷疑個案(見表1)。

孫玉菡:冀兩月內完諮詢 年底交立會

勞福局長孫玉菡昨於港台節目《自由風自由PHONE》表示,目標明年上半年再提交草案至立法會審議,期望一兩月內完成諮詢教育及醫療界別,以便今年底前提交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對於分級制,孫形容虐兒如紅綠燈有程度之分,第二三級屬「大家有點擔憂」級別,當局將分階段為業界提供羅列不同情G詳細指引,期望年底提供第一單元的培訓課程予相關界別。

昨出席諮詢會的狄志遠表示,諮詢會有逾200人參與,會上不少人對舉報分級制度有疑問。他稱根據文件,發現兒童懷孕列第二級,毋須強制舉報,惟與16歲以下少女發生性行為是刑事罪,質疑與法例不配合。狄又認為,牽涉性的層面並無討論空間,應立即舉報。

狄:沒受訓難判斷 未涵蓋一般人合理

強制舉報規定指定專業人士遵守,未涵蓋一般人或補習導師等,狄志遠認為合理,稱未受培訓者或無能力判斷兒童需否幫助,補習社亦不如學校,補習教師亦難執行;雷張慎佳亦認為,如法例要求所有人遵守規定,或引起社會大眾憂慮,只要求專業人士遵守合理。不過,雷張慎佳認為分級制不明智,稱虐兒事件萌芽時往往輕微,慢慢步向嚴重甚至死亡,認為預防勝於治療。她稱根據海外經驗,當局應就虐兒定義劃下底線,如有[象有人懷疑觸及該底線,其他人應「見疑即報」,不必分級。

疑受虐致死5歲童缺席上課

教界:難因「沒上課」舉報

日前5歲男童懷疑被虐致死,死者自第五波疫情起缺席網課及面授。資助小學校長會名譽主席張勇邦表示,有學生以疫情為由不回校上課,校方基於私隱難知真偽,亦不會無故家訪,難以「學生沒有上課」便舉報,令學校感無助。

港大醫學院兒童及青少年科學系臨H副教授葉柏強表示,舉報機制令各方提早介入,如送院才發現兒童受虐或太遲。他說醫護本身可分辨傷勢是否受虐所致,認為通報機制可協助教師等專業界別辨別兒童需否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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