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將「非刑事化」男同性戀性行為
新加坡在處理同性戀平權上邁前半步,總理李顯龍周日(21日)宣布,將會廢除殖民時代訂立、但近10年再未執行的《刑法》第377A條,意味着男同性戀者之間的性行為在新加坡將「非刑事化」,以適應年輕世代的訴求。但他同時宣布,要將一男一女婚姻寫入憲法,意味着新加坡短期內不可能承認同性婚姻。
李顯龍昨晚在國慶活動演說公布這決定,解釋指新加坡整體上社會仍算保守,但同性戀者已被更多國民、尤其年輕一輩接受,故是時候重新檢討根本問題:「男性間私下的性行為,是否應構成犯罪?」
新加坡會以入憲方式確保一男一女的婚姻習俗不會受到憲法挑戰,主張新加坡國民仍希望社會保持這種狀况,強調此舉有助以「受控制和謹慎考慮的方式」廢除第377A條。
第377A條適用於檢控發生性行為的男女同志和跨性別人士,觸犯者可被判監兩年。法例已有約10年沒再執行過,到今年2月上訴法院更裁定法律「不可執行」。
一些性小眾(LGBTQ+)組織回應稱,對這次決定感到鬆一口氣,但呼籲政府在憲法婚姻定義上不要屈服於宗教保守勢力。彭博社則指,今次決定會令新加坡更能吸引支持性小眾的國際企業來星洲拓展業務。
(路透社/海峽時報/聯合早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