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選案戴耀廷等29人表明認罪 報道解禁 控方指戴發起計劃區諾軒主要協調
【明報專訊】47名民主派因「35+初選」被控《港區國安法》下的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所有被告已完成交付至高等法院程序。其中吳政亨、袁嘉蔚、何桂藍、劉鬖J提出解除《裁判官條例》第87A報道限制獲批准,為第二宗獲准豁免報道限制的國安法案件。因應法庭解禁,傳媒可披露案件自去年7月的交付程序內容,當中包括戴耀廷在內29名被告曾在提訊日表明認罪,18人表明不認罪。另外,控方曾向認罪被告讀出長達逾百頁案情,列出戴耀廷透過初選實現「真攬炒十步」(見表);其他被告則從工會、街頭、國際、議會的「四大戰線」,以圖實踐顛覆國家計劃。
本案去年3月首次提堂,控方5月申請將案轉介高院,展開交付程序。在今年6月為期4日的提訊日中,共18人表明不認罪,包括進行初級偵訊的吳政亨。吳的facebook昨發帖透露他在答辯之間的抉擇,形容答案沉重,國安法案件未見有脫罪,他反覆思考有否犯罪時感「我絕對不認為」,最終決定不認罪。
提訊日讀逾百頁案情 5人只承認部分
表明認罪的29人中,袁嘉蔚、馮達浚、吳敏兒、范國威及呂智恆只承認部分控方案情。控方在一連3天的提訊日向認罪的被告讀出逾百頁案情,書記其後問被告是否同意案情。區諾軒表示同意後稱「希望向全體被告致歉,因為我無辦法確保初選合法」;譚得志一度稱「同意劇情」;劉鬖J則稱「呢份案情一字一句所言甚是,係歷史印記」;趙家賢稱「向有協助初選所有人表示歉意」。
控方:趙家賢統籌 鍾錦麟協助
「真攬炒」致血腥鎮壓外國制裁
控方案情指控戴耀廷是首名提倡「35+」初選、整個串謀計劃的發起人,區諾軒為主要協調員,趙家賢負責統籌,鍾錦麟則協助,吳政亨則發起「三投三不投」聯署,確保參選人遵行承諾,其餘被告則參加初選。
根據控方案情,戴耀廷於2019年12月在《蘋果日報》發表文章,提及要取得立法會過半議席;自12月起,他與區諾軒發布不同文章宣傳「攬炒」,並於2020年3月舉行記者會宣傳初選。戴同年4月提出「真攬炒十步」,即令社會陷入危機,甚至引致血腥鎮壓,目的是要求外國制裁,而奪取過半議席是關鍵之處(見表)。2020年6月9日,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及鍾錦麟召開記者會交代初選,「民主動力」提供平台,協助招募義工,並眾籌資金逾340萬元;香港民意研究所則負責物流安排。按計劃,初選勝出者將參選立法會,落選者不參與,若有參選人被取消資格(DQ),會有Plan B頂替,戴從中協調。戴、區和趙其後舉行數次選舉論壇及網上直播,眾被告在論壇中多次提及「攬炒」、「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並要對抗「極權中共」等。
中聯辦譴責違國安法 初選續舉行
控方案情指出,《港區國安法》實施後,時任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曾國尷磳靰勴鴷i能違法,相關部門正調查,中聯辦亦公開譴責初選違反國安法。戴耀廷反駁,初選沒主張分裂國家,不可能違反國安法。初選舉行前夕,香港民意研究所被警方搜查,戴耀廷等人同意初選如期舉行。初選終在2020年7月11至12日舉行,逾60萬人在251個投票站投票,31人包括27名被告勝出初選。因疫情緣故,2020年立法會選舉延期,部分被告繼續透過受訪及文章實踐串謀計劃。最終全部被告於去年1月被捕。
根據國安法,干犯顛覆國家政權罪者,首要分子或罪行重大者處終身監禁或10年以上監禁;積極參加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監禁;其他參加者處3年以下監禁等。
【案件編號:WKCC813/21】
明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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