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額錢債庭內持刀傷人 男子囚兩年半
【明報專訊】一名水手去年6月23日疑因妻子與3名男子有財務糾紛,在西九龍法院大樓內的小額錢債審裁處出席聆訊,休庭後要求道歉不果,用刀襲擊3人,其中兩人受傷。被告早前承認兩項蓄意傷人罪,企圖傷人罪則獲存檔法庭,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韋漢熙昨判刑時斥被告在審裁官席前私下執法,漠視法紀,判處被告監禁兩年半。
被告蔡文遨(現年37歲)報稱為水手。
妻糾紛致抑鬱 夫代出庭襲對家
韋官判刑時引述辯方呈交的求情信稱,被告在家人眼中勤奮孝順,朋友亦認為他單純和文靜,對其犯案行為感驚訝和錯愕;被告妻子(案發時為未婚妻)與事主柯嘉熹、陳ㄟa及黃樂堯有金錢糾紛,受重度抑鬱困擾,被告當日代妻出席聆訊;另被告對此事感抱歉,稱僅因妻子遭遇而情緒失控,承諾不會再犯,冀盡快重返社會,照顧家人。
韋官稱被告預謀以刀傷人,審裁官雖建議他就柯、陳、黃騷擾其妻向警方報警,被告仍選擇自行解決問題,又稱柯、陳逃至緊急出口並關門後,被告踢門並非發泄,實為繼續施襲,絕不容許因些許挑釁而使用致命武器攻擊他人,斥責被告在法庭及審裁官席前私下執法,漠視法紀。
韋官表示,即使被告所犯罪行有違自身性格,惟案情嚴重,就算妻子受生意困擾亦不能訴諸武力,故兩項控罪均以監禁3年9個月為量刑起點;基於被告認罪,以及事件在同一場合和時間內發生,判處被告監禁兩年6個月,兩罪同期執行。
案情指出,傷者驗傷報告顯示,柯嘉熹左前臂分別有3處3至6厘米裂傷,近掌位置亦有3厘米裂傷。陳ㄟa右手手指有兩處 1.5至2厘米裂傷。
【案件編號:DCCC 107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