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38%社福機構員工未打針 五成稱機構要求離職 社總倡暫緩疫苗通
【明報專訊】社署資助或津助的福利服務單位4月1日起實施「疫苗通行證」,員工如未持醫生證明書,須已接種最少一劑新冠疫苗,才可值勤或提供服務。工會調查指出,38%受訪員工未打針,逾五成人指機構要求未符接種規定的員工須自行離職。工會建議社署暫緩實施,並以快速檢測代替。政府表示,為保護服務使用者等,有必要推行疫苗通行證。
香港社會工作者總工會(社總)本月初向280名社福機構員工發問卷調查,129人服務兩年或以上。結果顯示,106人(37.9%)表示未接種疫苗,當中74人稱不會在一個月內接種;147人(52.5%)稱機構要求未符接種規定的員工須自行離職,218人(77.9%)稱不知自行離職的勞工權利。
稱個人選擇 社工批如勒索
在社署資助機構服務的社工潘秉坤稱,所屬機構月初向員工發回條查詢打針情G,他未打針亦無回覆,機構指如4月1日未接種亦未回覆,將與他解約;他批評做法猶如勒索,認為打針屬個人選擇,疫下少機會接觸服務對象,傳播風險較微,不會妥協。他說視社工為志業,如今或要離職,考慮到不少工種要打針,恐日後求職無從入手。
另一社工何家安說,所屬機構非受社署資助,亦跟隨做法,要求未打針者離職,令工作環境瀰漫負面情緒,但他因曾確診,獲豁免接種數月,形容「每天都像在倒數」。有在社署資助機構實習的社工系大專生亦未打針,憂措施令其無法完成實習,致不能畢業。
社總外務副會長張志偉認為,社署做法猶如逼機構做無良僱主,致員工手停口停,建議暫緩措施,用快速檢測代替,機構則應內部調動保留員工。社福界立法會議員狄志遠稱,疫苗通行證只限無打針者不能進入指定場所,惟社署指引規定機構員工值勤或提供服務須打針,在家工作同受約束,署方需釐清。他又認為社署做法一刀切不恰當,不少機構員工因染疫無法上班,如不打針亦要離職,料增人手壓力,加劇影響社區服務支援。
社署:保護受助者及員工
綜合社署及勞工處回覆稱,基於保護服務使用者、員工本人、同事,以致社會整體,有必要在所有受資助或津助福利服務單位推行疫苗通行證,籲尚未打針的機構員工盡快接種;現行制度下,提供政府資助或津助服務的非政府機構人力資源政策及管理事宜,由相關機構自行處理。政府續稱,《僱傭條例》未界定何謂自願離職,勞工處呼籲僱主和僱員保持良好溝通,如僱主要求僱員自願離職,僱傭雙方應釐清彼此責任及補償安排,避免誤會及爭議。
明報記者
(新冠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