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警頸學生囚7年9月
【明報專訊】18歲男學生2019年10月13日在觀塘港鐵站涉用利器刺向警員頸部當場被捕,遭控一項企圖謀殺罪。他承認作為交替控罪的有意圖而傷人罪,企圖謀殺罪則留法庭存檔,昨於高等法院判囚7年9個月。法官陳慶偉指出,被告攜有可致命武器到場,在沒受挑釁下刺傷事主,傷口亦「差之毫釐」能致命,縱接納被告隨機傷人,但認為他有意圖犯案。
事主遭起底 官促嚴厲追究
陳官認為本案控罪意圖足與謀殺比擬,案中暴力程度高,背後意圖明顯,被告許添力(現年21歲,圖)刺向事主最脆弱的頸部,甚至準備好遺書,反映意志堅定;事主頸部有3.5厘米切口,醫療報告顯示該切口若有1厘米差偏可能切斷大動脈,死亡率可達22%,治療不當則可百分百致死。
求情稱沒暴力傾向受愛戴 官信反省
事主事後遭「起底」,女兒需轉校,陳官稱明白這並非被告責任,但批評起底者針對無辜幼童,應受嚴厲追究。陳官亦總結辯方求情,透露認罪被告於內地出生,11歲來港,犯案前沒暴力傾向,是個備受愛戴的學生。陳官亦相信被告透過兩年關押已有反省,希望他早前真誠求情,並好好利用獄中時間改過自新。
引另一刺傷案 稱毫無意義暴力
陳官引述他在內地廚師刺向青年腹部致腸臟溢出案的判辭,形容本案又是當時社會中「毫無意義」的暴力事件,強調暴力不能解決問題;本案的嚴重程度、造成的傷勢、對事主及家人影響等,均較上述案件輕。
惟被告惡意攻擊執法人員,是加刑因素,故以10年為量刑起點,被告認罪獲22.5%扣減,總刑期7年9個月。翻查資料,陳官同樣以10年為量刑起點,因該案被告廚師柳國升自首和及早認罪,判囚6年4個月。
案情稱,事主梁兆祥在觀塘站近A出口與約30名同袍執勤,沿附近行人天橋折返,其時有示威者在該天橋聚集。被告許添力突然衝前以陘M狀的利器刺向事主的頸部。被告一度逃跑,由事主及同袍制服。事主送院治理,醫療報告稱其聲帶癱瘓導致聲線沙啞,完全復元機會極微。
【案件編號:HCCC 293 / 20】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