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一向遵父意願 對回購權了解無異原告 遭姊弟提告 震霆失望
【明報專訊】已故全國政協副主席霍英東爭產案於2012年達成大和解,長房3子女因南沙發展項目的回購權重啟訴訟,案件昨在高等法院踏入第5天聆訊,與訟各方已完成開案陳辭,長房三子震宇今日出庭作供。長房長子霍震霆一方昨表示,震霆僅遵從父親意願,卻遭三姊弟提告,感到失望。代表二房及三房的大狀稱,他們早已簽署和解協議,如今被迫捲入訴訟。大狀引述二房幼子霍文遜在大和解前的會面上透露,行動不便的母親須向兄長震寰「寫欠單姪」,「好唔應該」。
明報記者
代表被告震霆的資深大狀杜淦i開案陳辭稱,震霆是長房長子,父親無安排他管理家族生意,反之由他負責體育事業的發展,震霆曾擔任多項職位,包括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委員及香港足球總會會長等。杜說體育對霍老而言是「生命中最重要的一部分」,其心願是發展南沙項目及「舉辦2008年北京奧運」,但令人傷感的是北京奧運夢在他去世後兩年才得以實現。
杜說震霆在2011年11月首次得知有榮有限公司持有回購權並已過期。在2012年的大和解協議前,震霆一度離港出席倫敦奧運,未有參與談判,對回購權的認知與原告方麗萍、麗娜及震宇無異,而3人的指控大多是針對震寰,並非震霆。
代表其餘被告、二房及三房的大律師王則左開案陳辭時引述冷夏著作《霍英東傳》,稱霍老生前只希望子女「慢慢趨於平淡,而不是接班」、「讀書叻,受好的教育,做一個專業人士,做一個平凡的人」。王說兩房成員無份參與家族生意,對回購權的了解可謂最少,但因尊重父親意願,避免家庭糾紛及維護父親名聲,早在2012年簽署和解協議;王說至今已執行部分協議,將25億元分配給16名受益人。
二三房稱為免糾紛 早簽和解協議
王提到2012年5月霍家與前特首董建華、前律政司長梁愛詩的會面,二房幼子、澳門科技大學醫學院院長霍文遜表示不想眼見有家人要捱苦,「Ian哥(震寰)可能你自己有三十幾四十億,兄弟得一億都無,得幾千萬,仲有幾十年要捱,點過活呀」,並要求各人「分畀唔夠(一億)鴷S弟,起碼大家開心齱v。
文遜指母親須寫欠單向震寰姪
文遜又稱其母因「上落唔方便」遷至近北角的單位居住,「每個月寫欠單問Ian哥姪,我覺得好唔應該」,法官聽畢後認為與本案無關。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A 92、274、275/16】
(霍家爭產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