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城者7人轉高院審 官關注年輕被告還押久
【明報專訊】「光城者」7人被指策劃炸彈襲擊,先後被控《港區國安法》的串謀恐怖活動罪,最年輕兩人為15歲男學生。案件昨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國安法指定法官、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將案件押後至下月28日作提訊日,以處理交付高等法院審理的程序。眾被告沒申請保釋,繼續還押。散庭後,有旁聽者高喊「天氣凍,各位著多件衫」。
6人為中學生 最細15歲
案件分3案處理,首案被告為中三學生何裕泓(17歲)、 中四學生歐文(19歲)及中三男學生(15歲);次案控告中六女生郭文希(18歲)、報稱司機的陳凱量(24歲)及中四男學生(15歲);第三案被告為中五女生蘇穎貞(18歲)。
7名被告都有律師代表,控方表示案件將交付高院審理,申請將案押後作提訊日,屆時將合併3案。
羅官關注部分年紀輕的被告一直還押,如要加快案件進度,辯方可豁免控方不必披露交付文件的英文譯本及核實本。經商討後,所有被告同意控方暫時獲上述豁免。
【案件編號:WKCC 2680、2768 及 3489/21】
(港區國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