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酒店製汽油彈縱火 中三生判入勞教中心
【明報專訊】去年初有示威者在旺角堵路,6名男子涉租酒店房製汽油彈及到附近縱火,其中案發時16歲的男學生早前承認各一項縱火罪及管有物品意圖摧狻庢l壞財產罪。法官判刑時稱,留意到男生有修讀化學及物理,惟兩科皆不及格,故相信他並非案中主腦或重要角色,加上犯案後加倍努力讀書,成績進步,認為值得給予機會,判他入勞教中心。
化學物理不及格
官不信是主腦
此宗區域法院案件昨移師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區域法院暫委法官許肇強判刑時引述辯方求情稱,被告劉智曦(現年17歲)年紀最輕,較易受別人影響。被告的校長、老師、社工及兼職僱主均有為被告撰寫求情信,校長更願意為他保留學席。
許官判刑時稱,被告有修讀化學及物理,惟兩科皆不及格,且他不是負責租住酒店、沒保管匙卡或購買物品的單據,相信他並非案中主腦或重要角色。
許官同意辯方所言,去年社會環境相對平穩,「由亂轉治,由治入興」,事發正值深夜,並非示威遊行前後,亦是疫情初期,市面人車疏落,而最近案發現場的市民更能舉機拍照,反映其人身安全沒受威脅,對馬路亦沒造成嚴重破壞。
成績進步 官:值給機會
許官稱被告勇敢承擔後果,而根據成績單,被告犯案後加倍努力讀書,值得給予機會。就本案而言,許官認為須判處拘留式刑罰,但由於要顧及更生,認為監禁不是最好選項,故判被告入勞教中心。
【案件編號:DCCC1073、7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