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迷姦女經紀案 被告:對方暗示以性交換保單
【明報專訊】聲稱有意投保的37歲男子,涉嫌在家中趁29歲女保險經紀酒後神志不清時強姦她,事後女經紀體內驗出安眠藥。男子昨在高等法院繼續作供,對於女經紀曾稱若他買年金和基金就「做咩都得」,他同意對方是暗示以性交換取簽訂保單。
被告林劍峰,否認於2018年8月29日,在長沙灣東寧大廈一單位強姦女子X。被告在控方盤問下稱,X事前沒去洗手間,否認在X杯中落藥。控方質疑,被告向曾援交的女子聲稱想投保,「醉翁之意不在酒」,被告不同意這說法,認為每人都有過去。
被告形容,X飲酒後面紅有笑,但對答正常;被告問及X的客人背景,X稱他們來自各行各業,投資經驗比X豐富,X並稱「我咁後生,點會貿貿然出薑@兩次簽咁大金額保單,一定有其他洁v,又說有方法令客戶購買保單,惟被告沒追問是什麼方法。X提出,若被告買年金和基金就「做咩都得」,被告作供時同意對方是暗示以性交換取簽訂保單。
控方:事主不清醒 不知被拍片
被告否認 稱事主對答清晰
被告續稱,性交時X曾經閉眼,但有發出聲音並擁抱他,明顯是有意識;性交中途,被告擔心遭X設局和「驚被屈簽單」,遂拍攝長6分鐘的片段,以保障自己。控方質疑X沒察覺被告下H擺放手機,因X當時不清醒,但被告否認,並稱X對答清晰。被告承認沒得到X同意拍片,但否認刪剪了對他不利的片段。
對於X事後稱會報警,被告表示驚訝,他認為性交是「你情我願」,他沒解釋就封鎖與X的對話。被告作供完畢,預料控辯雙方今日結案陳辭。
【案件編號:HCCC 17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