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同學質疑違章 向學生會司法委會覆核解散決定
【明報專訊】中大學生會本月上旬宣布解散,有學生向中大學生會司法委員會(司委會)申請覆核,尋求推翻解散決定。該學生認為,中大學生會會章沒有賦權學生會代表會或學生會聯席會議解散學生會,稱會章列明,修訂會章須由全體中大學生以全民投票通過,故解散學生會的宣告應屬無效,要求即時重啟學生會職務。司委會昨日宣布,下周一(1日)將覆核解散學生會的決定。
學生會代表:司委會理應同時解散
司委會:會章最終解釋機構
學生會代表會向司委會稱,學生會聯席會議已通過議案解散學生會,司委會屬學生會一部分,理應同時解散,故司委會在學生會解散一事無管轄權。不過司委會認為,代表會不能根據其對學生會解散議案的演繹,否定該會對解散的管轄權;又稱該會有權處理涉及學生會的所有爭議,並且是會章的最終解釋機構。故此司委會決定批出申請,准覆核解散學生會的決定。
除了中大學生會,兩個書院學生會本月亦告解散或成員總辭。中大日前回覆查詢時稱,已建議中大學生會及各書院學生會獨立註冊;「大學理解各學生會對於獨立註冊程序感到關注,因而選擇以辭職或解散等方式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