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修例准買灣區醫療服務 供當地港人
【明報專訊】醫管局主席范鴻齡昨日表示已向政府提出修改《醫院管理局條例》,讓「資金可以過河」購買大灣區醫療服務,服務居住大灣區港人。民主黨醫療政策發言人袁海文認為,兩地的醫護規範、病人私隱等存差別,「好簡單,如發生醫療事故,係返香港醫委會處理定當地處理?聽唔到有相關資訊」,當局修例前應先釐清相關問題。
袁海文:兩地醫護私隱規範有別
食物及衛生局回覆稱,留意到醫管局主席提出可考慮修例,讓醫管局買境外醫療服務。該局收到建議的詳細內容後會仔細研究可行性及其他執行事宜,現未有修例時間表。
范鴻齡說,資金過河與疫情下向港大深圳醫院買服務原則一樣,都是為了服務香港市民。袁海文指出,在國家政策下,大灣區融合,無可避免要方便港人,買服務予大灣區港人並無不可,但前提需先理順法制,兩地醫療系統有異,例如醫護品格操守規範有別,病人私隱處理亦不同,並非只是修例就可以解決問題。
彭鴻昌認同灣區港人有需要:
有人無法回港覆診需重新排隊
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彭鴻昌認為,新冠疫情期間所見有「資金過河」需要,過往長居大灣區港人到覆診日就回港,疫下居大灣區港人的醫療需要浮現,有個案更因無法回港覆診,被醫院要求當新症重新輪候。他認同應購買具有質素保證的醫療服務,讓有關港人能以香港就醫價錢覆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