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開藥病人不治 兩醫認過失停牌 換肝鄧桂思案 社協質疑院方當年涉隱瞞未追究
【明報專訊】聯合醫院2017年漏開藥致病人鄧桂思急性肝衰竭,換肝後不治,兩名事發時在聯合醫院工作的醫生昨在醫務研訊承認過失並致歉,被裁定專業失當,分別被判停牌3和5個月,同獲緩刑。當年鄧桂思肝功能轉差,轉至瑪麗醫院後,聯合醫院翻查紀錄才揭發開漏藥,亦無主動通知家屬,並於逾一個月後才公布。關注病人權益的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彭鴻昌指事件涉隱瞞,但兩名醫生認罪,無傳召證人和盤問,無法得知細節,現懲處只基於專業知識不足,無處理可能涉及的更嚴重操守問題,「有機會判輕驉v。
社協:可能涉更嚴重操守問題 「或輕判驉v
事發時在聯合醫院任職的醫生林治崑和陳小劍涉兩項指控,其一,二人在2017年1月和2月為鄧桂思提供高劑量類固醇治療甲型免疫球蛋白腎炎時,知或應知病人帶乙型肝炎病毒,但無處方抗乙肝藥;其二,雖鄧桂思有乙肝血清陽性紀錄,但他們沒留意鄧為乙肝病毒攜帶者。控方昨在研訊中讀出專家報告指出,事發時兩名醫生均為專科醫生且任副顧問醫生,應充分意識到需向鄧桂思處方抗病毒藥,無處方屬不可接受。
兩人道歉稱事後盡力預防 同獲緩刑
兩人承認過失,被裁定第一項專業失當成立,第二項指控則在控方不提證供下不成立。兩人就量刑求情讀出道歉信,林治崑稱非故意漏開藥,對此深深致歉,事後盡力預防不幸事件再發生,包括重新審視門診所有其他乙肝病人資料、自己在處方藥物時會再三檢查等,望家屬接受道歉,並懇求原諒。
陳小劍對自己無處方抗病毒藥致萬分歉意,認為有負病人和家屬期望,對此責無旁貸,會盡力改善,避免再發生。辯方代表律師指出,兩人在調查過程表現合作,並承認過失和致歉,又讀出兩人上司的求情信,稱他們有良好醫療知識等。
曾兩次診治鄧桂思的林治崑被處除牌5個月,緩刑36個月;曾一次診治鄧的陳小劍則被處除牌3個月,緩刑18個月。研訊小組主席鄧惠瓊指出,向乙肝患者處方類固醇後,乙肝病發是公認的併發症,處方預防性抗病毒藥可顯著減低風險,而林治崑處方高劑量類固醇時無同時處方抗病毒藥,可能是導致鄧桂思兩個半月後乙肝發病的原因。
鄧續指出,陳小劍雖在藥物紀錄見到林治崑稱已向鄧桂思解釋處方類固醇的好壞處,陳以為病人已獲建議用抗病毒藥,只是病人拒絕,但小組不同意陳說法,認為陳於鄧桂思覆診時應重新審視處方,並了解為何無落藥,如陳有做此步驟,並補回處方,就可減低風險,兩人低於本港執業醫生標準。
鄧惠瓊稱紀律行動是為保護公眾而非懲罰,考慮到二人在事發後協助建立新處方系統警示等,並獲同事和病人支持,加上無紀律問題前科,因而作出停牌緩刑決定;就兩人的專科資格,將交由醫委會教育及評審委員會檢視。
聯合醫院:一人已離職 處分視乎嚴重性
醫管局行政總裁高拔陞昨稱,事發後已在臨H電腦系統加入新功能,若向乙肝患者處方高劑量類固醇,會提醒處方抗病毒藥。聯合醫院稱會研究判決,按既定人事程序跟進,其中一名涉事醫生已於2018年4月離職,另一名醫生正休假。院方指出,會視乎事件嚴重性決定僱員可遭受的紀律處分包括警告,嚴重行為不檢者可遭解僱,但不會透露個別個案。該院指事發後已加強培訓,並提醒醫療團隊要確保病人主要家屬得知病人的重要臨H資料,並再次向病人家屬衷心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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