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情說愛與和平 10人否認煽暴 前年10?1遊行案 官指非真正公民抗命
【明報專訊】10名泛民前年10月1日參與「沒有國慶 只有國殤」遊行,早前分別承認組織、參與及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共3罪,辯方昨在區域法院為各人求情(見表),提及眾人並無鼓吹暴力,其中6人呈上親撰求情信,除部分提及「公民抗命」,梁國雄及楊森表示「認罪但不認錯」;民陣陳皓桓表示「絕不求饒,也絕不後悔」,重申各人一直堅持和平發聲;支聯會主席李卓人表示「若愛國等於愛中共,人生或許會更易過」,但他「選擇活在真相中」。法官庭上表示,「在我看來這不是真正的公民抗命」,案件押後本周五判刑。
明報記者
10名被告依次為陳皓桓、李卓人、梁國雄、何俊仁、楊森、何秀蘭、吳文遠、黎智英、單仲偕、蔡耀昌,同承認一項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首4人另承認一項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吳文遠和蔡耀昌另承認一項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
辯方在庭上為各被告求情時均提及眾人無鼓吹暴力,沒證據與遊行後的暴力事件有關,並希望涉及8.18及8.31案的何俊仁及黎智英等被告,能判緩刑或在刑期上與上述兩案同期執行(見另稿);另代表黎智英大狀表示,黎在「可見的將來」仍要服刑。
陳皓琚G暴政必生暴力,解鈴還需繫鈴人
陳皓桓是唯一親自陳辭讀出求情信的被告,他先提及前年6月反修例運動直至遊行當天的經過,表示雖然控方播放片段指出當日有暴力事件,但重申各人一直堅持和平發聲,暴力亦不是他們願見,惟「暴政必生暴力,解鈴還需繫鈴人」,反問「如果政府聆聽人民訴求,人民又何須以武力迫使政府回應?」陳又借用並改寫美國女權運動領袖愛麗斯保羅(Alice Paul)的說話:「不是發聲,就是無聲;不是抗命,就是認命」,因此「絕對不會求饒,也絕對不會後悔」。
李卓人:若愛國即愛黨 人生易過
李卓人在英文求情信表示曾親身經歷「六四運動」,難再為國慶日慶祝,但他仍為中國爭取民主改革逾40載,因「這是我的苦戀,對國家的愛是如此沉重」。對於最近中央政府宣揚「愛國者治港」,李卓人認為「若愛國等於愛中共,人生或許會更易過,因中共的政治原則只要求絕對服從」,但他「選擇活在真相中,堅持己見」,「這是我所選的民主之路」。
何秀蘭:信和平集會反對聲有益社會
同以英文撰寫求情信的何秀蘭,提及舊日任紡織業時,在內地工廠看到貧窮之下,監察政權系統崩塌,繼而引伸「我相信和平集會、反對聲音對社會有益」。她說香港行政機關對市民聲音充耳不聞,行政機關與港人之間的互信不幸地嚴重受損,深信和解是最終出路,並認為「我們必須對和平保持信念,我們必須相信香港人」。
楊森及梁國雄不約而同表示「我已認罪,但不認錯」。楊森批評「近年中央政府過分干預本港事務」,他「願意接受法律刑責,不上訴」。梁國雄表示,遊行只是行使《基本法》賦予的權利,明知會遭政治檢控仍以身試法,「不過是薄盡一己綿力,履行公民抗命的義務」,並引用中國共產黨創始人之一陳獨秀之言,「行無愧怍心常坦,身處艱難氣若虹」作結。
楊森梁國雄:認罪不認錯
吳文遠求情信提及,兩極化的政治分歧產生愈來愈多裂痕,「一直希望,一個較民主的制度能夠成為一道橋樑,彌合上述社會鴻溝」,並相信終有一天「籠罩我們城市的烏雲將會消散,光明將會重臨,愛和同理心將會戰勝歸來」。
【案件編號:DCCC534/20】
(反修例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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