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歲童警署噴漆認罪 成最年輕定罪者
【明報專訊】就讀中二的12歲男童,涉於10月初用噴漆在港鐵太子站和旺角警署外牆噴「死黑警」等字句,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少年法庭承認兩項刑事疰a罪。男童為反修例運動以來,被定罪的最年輕被告。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下月19日再訊,以待索取福利官和感化官報告,其間男童以原有條件保釋。
12歲男童的父母、祖父母、學校副校長和社工昨到庭旁聽,母親在等候室一度擁抱和拍男童肩膊。
父母離異 祖母讚善良孝順
案情指稱,今年10月3日晚上7時半,便衣警員目睹蒙面的男童,以黑色噴漆在旺角警署外寫上「死黑警全家比狗X」,及在太子站D1出口的外牆寫上「天滅 Free HK」。字句面積分別約2呎乘12呎、3呎乘9呎。該便衣警尾隨男童回家,男童翌晨7時許出門上學時被拘捕。男童在祖母陪同下錄取口供,警誡下承認犯事,表示自己單獨行動,深感後悔。
代表男童的當值律師求情指出,男童父母已離異,現時與祖母同住。律師呈上男童和多名親人撰寫信件,男童在信中稱今次犯案令家人痛心,相當後悔。七旬祖母則在親筆信形容男童本性善良,常提醒她服藥,並分擔洗碗等家務,兩x孫互相照顧。男童中學老師信中表示,雖男童學業成績一般,但做事有責任感和樂於助人。
律師盼頒保護令免留案底
律師表示,男童受外界影響,一時衝動下犯案;又表示男童經歷此案後有很大轉變,不再外出打籃球,最近停課日只留在家中。律師希望法庭頒布保護令而非感化令,因為被判接受感化者會留案底。
反修例運動至今,被落案起訴的最年輕被告為12歲。本案男童以外,另有一名12歲男童被指涉於11月11日「黎明行動」中,與另外8人在大埔港鐵路軌上投放過百支竹、咬警員手指及管有扳手,被控以3項罪名,現還押候審。
【案件編號:WKCC700025/19】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