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禁蒙面法》實施至今近一個月,警方消息稱,截至本周二(共25日)有逾260人因使用蒙面物品或不依從警方要求除去蒙面物品被捕,當中逾九成人同時涉非法集結罪,暫時約20人被檢控。有警員認為新法例有助執法,降低拘捕示威者的門檻,但阻嚇力不高,未見蒙面示威者明顯減少。有示威者則稱蒙面法實施後更容易被捕,「有些人不敢好似之前咁勇武」。 實施近月20人被檢控 4人未依警要求除蒙面物被捕 《禁止蒙面規例》10月5日生效,不論遊行集會合法與否,一律禁止蒙面,違例者最高可判監一年。新法例也賦予警察權力,於公眾地方截查時有權要求市民除去口罩或蒙面物品,若市民拒絕亦屬犯法,可判監6個月。消息稱,截至10月29日,警方拘捕逾260人,包括約170男90女,其中約20人已被檢控。被捕者中近260人是同時涉非法集結及使用蒙面物品被捕,其餘4人是在公眾地方沒有依從警方要求除去蒙面物品被捕。 警消息人士:阻嚇力低因未有成功檢控案例 警方消息人士指出,嚴格而言警方未執行禁蒙面法,只是在打擊非法集結及暴力行為時,有蒙面者的就多控告一條罪。他稱禁蒙面法令警方執法更有效率,方便警員拘捕示威者及更容易提告。他舉例說,若一班人在掟磚及擲汽油彈,警方在50米外拘捕人,以往不確定他們就是擲汽油彈或掟磚者,被捕人可能會爭拗當時只是路過;禁蒙面法實施後,可加強執法效率,只要被捕時蒙面已可提控。不過,消息人士稱,禁蒙面法至今未發揮到阻嚇人上街的作用,因尚未有成功檢控的個案,警方亦未高調拘捕單純蒙面者,「若首宗個案只罰款500元,則更難料,談阻嚇作用是言之尚早」。 前線警:似激發更多人蒙面 料阻嚇和理非 另一前線警員認為,實施禁蒙面法後蒙面示威者無明顯減少,「要蒙面的都是繼續蒙面,仲好似激發更多人蒙面」,估計主要是阻嚇了部分「和理非」市民參與示威。他說,雖然警員有權執法,但當大批蒙面市民參與遊行示威,警力上難以逐一拘捕,「拉晒亦都唔現實」,但認為新法例是有助降低拘捕示威者的門檻。 前線示威者:相比暴動罪屬小事 仍會蒙面 自6月以來參與前線示威的大學生阿晴(化名)表示,禁蒙面法對她的阻嚇力不算大,「相比暴動罪已是好小事」,仍會繼續蒙面示威。她認同在新法例下,示威者會更容易被捕,有些人「不敢好似之前咁勇武」。 40名香港浸信會聯會的理事,包括會長羅慶才牧師發出聯署聲明,稱《禁止蒙面規例》未能有效控制暴力場面,要求撤回;並要求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 明報記者 (反修例風暴)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