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禁蒙面法》下的萬聖夜,警方昨日稱容許市民戴面具或稍作打扮慶祝,同時稱警員有權在有需要時於公眾地方要求市民除去面罩、蒙面物品或抹去彩繪。昨打扮成電影人物小丑的Ben表示,花了3天準備全身打扮,又用了1小時畫臉,盼警察不會要他卸妝,浪費他心血,「今年第一次來(蘭桂坊),希望第一次印象不會被破壞」。 蘭桂坊昨晚有不少人扮鬼扮馬,有人戴V煞面具兼舉「stand with hong kong」紙牌,另有人戴國家主席習近平面具等。同時,昨晚有人在維園聚集,當中有人戴美國總統特朗普面具,又有人在面具寫「光頭警長」,並用燈照記者,以諷刺警察。 警方昨午發布《萬聖節快訊》短片,警司劉肇邦在片中重申,市民可戴面具或稍作打扮慶祝萬聖節,但《禁止蒙面規例》下,警員有權在有需要時在公眾地方要求市民除去面罩、蒙面物品,或抹去彩繪,以核實身分。他說,任何人若不服從,警員會先警告,若市民仍拒絕,警方有權使用武力除去市民的蒙面物品及拘捕。 劉肇邦稱,當慶祝活動現暴力,就可能構成非法集結,屆時市民不能繼續蒙面。 (反修例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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