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警方向休班警派發伸縮警棍引起社會爭議。法政匯思召集人、大律師李安然指出,若有使用警棍的休班警員涉嫌濫用暴力,並有市民拍攝到休班警使用警棍的情G,清晰可見警員樣貌,相信涉事警員難逃離法律追究責任;若休班警蒙面或拒絕出示委任證,市民難以確定警員身分,理論上要靠休班警自律,如實記錄使用警棍的情G。 退休警司朱經緯於2014年佔領運動時,在旺角以警棍毆打途人,監警會通過朱經緯「毆打」的投訴指控屬實;警方其後開展刑事調查,法庭裁定他1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罪成,判囚3個月。當時高院法官黃崇厚頒下判辭表示,警棍非常堅硬,屬大武力武器,而朱當時高舉警棍,用力打向事主近頸部位置,若事主當時沒有披茼蝒哄A後果必定更嚴重。 涂謹申恐對社區構成危險 「有幾百個朱經緯」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認為,現時大批警員「情緒失控」,形容「有幾百個朱經緯」,對被市民指罵相當敏感,亦會敵視和平示威活動。他擔心休班警獲發警棍會對社區構成危險,恐怕當警員被指罵時會滿腔憤怒,甚至失控。 李安然說,在警員處理示威衝突時,即使大批記者在場,警員都出現被指濫用警棍情G,擔憂休班警配備警棍會增加濫暴風險,令廣大市民人心惶惶。他指出,一般情G下,市民如受襲擊可自衛,若對方是警員,則有可能干犯襲警罪及不敢還手;而休班警使用警棍亦會暴露警員身分,目前警民對立情緒高漲,或衍生有市民以暴易暴「私了」,增加雙方受傷風險。 (反修例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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