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截一刻即交代失物 方仲賢稱警曾允不拘捕
【明報專訊】浸大學生會會長方仲賢周一(2日)晚上被警方拘捕,被指涉嫌盜竊,最終獲無條件釋放。他昨日稱,被截停一刻已即時交代失物一事,並展示與物主聯絡的通訊截圖,警員曾承諾不拘捕,但與上級溝通後,隨即拘捕。他表示考慮透過民事索償向警方追討。
方仲賢說,當晚在旺角被警員截停搜身,他即時交代銀包失物一事曾聯絡物主,並已獲授權代領。他稱,警員曾承諾不會以盜竊罪將他拘捕,之後他致電物主6次不果,警員與上級溝通後,兩分鐘後即拘捕方。
方仲賢:被捕遭叉頸 研民事索償
方仲賢續說,被警員帶走時曾大叫自己名字,兩名警員隨即從後叉頸及喝罵。對於兩度被捕均獲釋,方認為今次「極大可能是出於私怨」,警方在記者會上稱他未能即時解釋失物來源,他認為「荒謬」;他考慮民事索償追討。
另外,教大學生會臨時行政委員會會長梁耀霆表示,上周六(31日)晚他在太子站被捕,目睹警察使用不當武力。他說,當晚身穿西裝,坐上由尖沙嘴開往太子的列車,到達太子站時,港鐵突然廣播叫乘客離開,包括記者。他說,與市民沿扶手電梯離開,遇到防暴警察由上層推進至下層,後退時又被速龍小隊包抄。他們蹲在電梯時,在上方的防暴警察一邊踩荍艉漡q梯,一邊踩茈咱蟑I脊,又近距離噴胡椒噴霧,「市民嗌晒救命」。他說,當晚所有在場的人被警方以非法集結罪名拘捕,他批評警方無嘗試識別誰是市民誰是示威者,是無理拘捕。
警方昨重申,當時方仲賢未能就銀包的來源向警務人員提供一個合理解釋,任何人如認為於警方處理任何事件時受到不合理對待,可向投訴警察課投訴,投訴警察課會考慮相關證據,按既定程序公平公正處理。
8?31太子站女被捕者:
男警觸胸 兩女警正面看如廁
當晚另一被捕者龍小姐(化名)在民主派會議召集人毛孟靜陪同下現身,她說,目睹防暴警察「亂棍打人」,一名男子被警方打到「嘔白泡」,其後不省人事。
另外,龍小姐稱當晚被警方以非法集結罪名拘捕,帶往葵涌警署後,在停車場被男警員觸碰胸部,又稱如廁時被兩名女警正面看荂A不准關門,令她感到羞恥,亦曾發噩夢。
警方:尊重坒d人士權利
警方回應稱,尊重羈留人士的權利,在一般情G下,警方在平衡對被羈留者私隱保障的同時,亦須顧及保安考慮,任何人如認為於警方處理任何事件時受到不合理對待,可向投訴警察課投訴。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