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巴士趕記者 警:罪案現場不宜採訪
【明報專訊】示威者前晚在多區「快閃」,警察在九龍灣截查一輛巴士,並以非法集結及藏有攻擊性武品拘捕33人。警察在巴士上要求記者離開並退至10米外。警方昨解釋,巴士為罪案現場,記者有可能干預證物故不適合採訪。記協認為警方做法損害公眾知情權。有法律界憂示威現場亦被界定為罪案現場,罪案現場是否一定不可有記者採訪值得斟酌。
東九龍總區高級警司(行動)傅逸婷表示,示威者破壞港鐵黃大仙站,又堵塞龍翔道西行線後,登上巴士意圖往觀塘進一步破壞;約9時有市民報案,警方派員截停巴士調查。
警方否認要求疑犯長時間舉手
傅逸婷說,疑犯身上有武器,擔心有人銷疰猁哄A故警方要求車上的人舉起雙手,但否認傳言所指,警方要求疑犯長時間舉手。她說行動中拘捕33人,涉嫌非法集結及藏有攻擊性武品。
昨有聲稱身處巴士下層的巿民致電電台節目,表示警方登上巴士後要求司機遮蔽閉路電視。綜合多方消息,前日被警員登上車廂搜查的九巴,在警員搜查期間閉路電視正常運作,沒有被遮蓋,警方亦無提出遮蓋要求。警員上巴士調查時,要求車上記者離開,甚至退後到10米以外,做法受質疑。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解釋,警員要求傳媒離開,因該處被視作罪案現場,採訪有可能干預證物,調查亦涉疑犯個人私隱,設封鎖線為警方慣常做法。謝又表示留意到有新聞直播,考慮到被捕者可能利用直播與在逃者「通風報信」,故要求記者離開,強調尊重新聞自由。
香港記者協會發聲明,嚴厲譴責警方7日內多次阻撓記者於公共交通工具採訪,禁止傳媒在場拍攝,甚至對傳媒作出拉扯動作,更屢以阻差辦公等指控驅趕記者,嚴重損害新聞自由及公眾知情權。記協主席楊健興認為,上周六太子站及前晚的巴士,與過去警方封鎖的罪案現場如兇殺案等不一樣,驅趕記者後發生何事無人知曉,以致近日有示威者被打死等傳言,當市民想追究警方行動亦無憑證。他說,最令人擔心的是不知道警方有何根據拒絕記者採訪,質問警方時會被威嚇;認為警方應在陽光下執法。
記協譴責損公眾知情權
法政匯思召集人吳宗鑾對警方視該巴士為罪案現場有保留,按多條片段所見,疑犯只是乘搭巴士,不是在該處非法集結。他又說,罪案現場是否一定不可有記者值得斟酌,如示威現場亦是罪案現場,記者及警察之間可協調,令記者在不干預證物及負面影響警方行動下採訪。
(反修例風暴)